多元多样,可说是当代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个多样性,不仅表现在多元族群、语群、教群等方面,也表现于各类的新兴社会运动中,如女权、残障人、生态环保、原住民、同性恋、社区运动中。
据此,如何处理多样性带来的各类挑战,自也成了当代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所必须面对的现实。就多元族群、教群与语群社会言,一般多运用以下策略:
(一)抽离,也就是把一些难以圆满解决的课题,从公共领域与公共政策中抽开,如政教分离。当然,由于国情不同,政教分离形式也不尽相同。有些国家,如美国、法国与土耳其,分离较严厉,而有些国家则不明确,如大马就常争论我国是世俗国(即政教分离国)抑或是神权国。一种观点认为,大马是多元的半世俗国。
(二)隔离,也就是,让政治上统一的不同族群或教群、语群各在政治统一的大前提下,各自为政。如印度、加拿大的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自治体制,如中国便有多个民族自治区。这种隔离自治是个程度上的事宜,不同国家的差别很大,如大马虽是形式上的联邦制,可事实上,权力却高度集中于中央,而不像印度、澳洲、美国一样,各州享有颇高的自治权。
(三)交易,也就是各族群、教群等,把潜在的权力与利益的冲突化为一场交易,各取所需,以便维持可行的国家统一,如大马的所谓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在当代政治学,社会契约本是个治权民授的概念,即政务官得到人民的授权(通常是经由选举)治理国家,可在大马,其义指,在1957年独立时,马来族与非马来族的上层精英,经由交涉、相互承认个别族群,享有某类权利,如马来人认可非马来人享有出生地原则的公民权,而非马来人,则认可伊斯兰为联邦的宗教,马来语的国语与官方用语地位、马来人的特殊地位等。
至于伊斯兰为联邦的宗教(Religion of The Federation)这一条款,是否指伊斯兰是国教,则未交待清楚。从严诠释的话,是有争议的,此点,也可从马来语既是国语,也是官方用语的区别中一窥究竟。在新加坡,这个区别更为明显。
在我国,华教人士也曾要求把华语列为官方用语之一,目的不在于挑战马来语的国语地位,而是希望能据此(拥有官方用语地位)而取得公平合理的待遇。因为,非官方用语地位,使华教备受歧视。
(四)经济发展与消费主义,也就是把人民的注意力转注于发展中,进而经由发展与物质主义,减少彼此间的文化差距与提升彼此间的共性。在现阶段,各族人民之间确已享有颇高度的共同的消费取向文化,惟由于各种其他因素的作用,如公共政策有失公平,某些执政精英企图用族群主义来图利自己等,单凭发展与消费主义,其成效依然颇有限。
(五)社会公正与不断的对话与相互调整,一般认为社会公正,是塑造国民共识与团结的共同基础,只是,由于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如左派较著重相对的结果的平等,而右派自由主义则著重过程、规则、程度的公正。因此,就需要有不间断的,与时并进的相互对话、理解与调整。其中,法治与基本人权,应是展开对话的共同基础与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