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执法系统(AES)启动之后,民愤激昂,群起抗议。《东方日报》报道马华公会会长理事会建议,政府执行初期应该给予驾驶人士3至6个月的宽限期,在这期间,豁免缴付300令吉罚单,仅作警告,提醒他们不要重蹈覆辙。
之后呢?马华总会长蔡细历医生认为,一旦试行期结束之后,人民就得遵守交通规则。听来不错,但是,这等的意见,说到底嘛,不过是旨在合理化自动执法系统的规划欠周。
细看会长理事会成员,我们自可明白了当中的荒谬所在:交通部长江作汉,既然也是理事会之代表,现在悄然转身开去,怎么说出的话,意思都和身在内阁的时候不一样了?
如果当日发言的不是蔡总,而是贵为党总秘书的江氏,那才好看,顿然变成了“江作汉建议江作汉”的咄咄奇观了。由此可见,马华名下交通部长当家的权限之一般,实在是毋庸赘言了。
现在状态百出,脱身不得,只好用拖:拉拉扯扯,设法拖个3至6个月吧。然后,霎那之间,第13届大选过去了,轻舟已过万重山,谁不知道,事情自然就好办得多了。
这是什么行政之道?就一句话:试验。试著,试著,慢慢的,生米就煮成熟饭了。届时,除了接受,你还能怎样,又能怎样?可是,江作汉的无辜和无奈,也正在这里。
信不信由你,总之,我愿意相信,江作汉实不知情,承包AES的BETA TEGAP有限公司最大股东为巫统柔佛前州议员哈惹阿卡阿都拉的令长嫒罗查娜。可是,身为交通部的No.1,他前后知道什么呢?
朝廷加设了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之后,交通部长所当之权,犹是有限,可想而知,自不待言。所以不啻江作汉建议江作汉,魏家祥备忘魏家祥的那一道风景,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