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成为网民的习性,对于某些言论的出处都不多加引述,许多大学生甚至搞不清楚何为抄袭及剽窃。
今年初被揭露硕士论文抄袭的韩国影后金惠秀就曾发表“不了解抄袭的定义”惊人言论,台湾前国防部长杨念祖在上台后被揭露作品抄袭时,也承认把关不够严谨,让人质疑学术界对抄袭把关是否足够。
传播学者庄迪澎提出,当某作者把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时,就是一种剽窃行为。
“原作者不是你,你拿来用,但又没有明确注明你不是原作者,让读者或观众误以为你是原作者。”
庄迪澎说,在没有厘清的情况下,无论引述载体是论文、书本或社论都属于剽窃。
抄两三段也是抄
他续称,究竟抄多少段才算是剽窃是言人人殊的,但他认为即使只抄两三段,也是抄袭。
“若一篇文章写了10段,1500字,只有有几段是别人比较经典、很漂亮、掷地有声,你没有注明是某某人的观点,这也是剽窃。”
“即使这三段你稍微修改,把被动的句子,改成主动的句子、把‘公车’改成‘巴士’,你说不完全一样,但这样的辩护是很脆弱的。”
他坦言,有一种抄袭比较难被查到,尤其是翻译的文章。
庄迪澎指马来文的论文只能对照高马来文的论文,比较难查到的。但如果翻译英文的文章,文章刚好又有人读过,抄袭者就倒霉了。
他也强调,把外文、马来文、英文甚至是法文文章用熟练的翻译手法,翻译成中文,做了些修饰,若没有阐明是译作,仍属于抄袭。
“翻译不一定是抄袭,注明作者是某某人,译者是某某人,这就不是抄袭。但若抄袭成中文,然后发表,即便不是完整,即使只是1/3或1/2,这也是剽窃,你没有明确告诉大家,这是翻译的。”
谈到比对抄袭的情况时,庄迪澎指出,目前本地及外国大学都有电脑软体,学生在把报告交给老师之前,需要登入系统,把报告上传到系统,系统就能和资料库内的学术论文比对,确认相似度有多高。
“我在精英大学的时候,精英大学对剽窃的判定是,只要报告和资料库文章相似度超过15%,就构成剽窃,只能打0分。”
“如果是成名的作者、学者,在研讨会、期刊发表论文,可能编委和审稿人也会上传对照,看你是不是有剽窃。”
很多人分不清“参考、引述和剽窃”的概念,庄迪澎解释,参考必须要注明有关创作或言论的出处。
但他也表示,抄袭及剽窃的概念也有模糊地带,因为不同的作者可能会写出相同的一两个句子。
说明出处即安全
此外,询及转载者若只注明转载而不具名时是否可行,庄迪澎认为此举可接受。
“譬如,我今天引述一则网络故事,我就说‘我最近看到了一个网络故事,就在这里分享一下’,已经说明了这并不是我的作品,这当然不是剽窃。”
“剽窃,是把这个网络故事拿下来,然后放在我的专栏里面,当作是我自己的,让听众以为这就是庄迪澎写的。”
谈到面子书转载问题,庄迪澎指国人并没有严重看待转载的行为。
“除非有人有意图或不诚实地把文章转载到自己的面子书网志,并标签自己为作者,这才属于剽窃。”
“如果只是互相转载,或大家都知道你不是作者,或你没有明示或暗示自己是原作者,大家都只是视为转载作品。”
嘉宾开讲:多灰色地带 剽窃难界定
窃取想法属于剽窃的灰色地带,因为要证明当事人曾进行剽窃是不容易的。
传播学者庄迪澎指出,一些抄袭及剽窃的情况难以界定。事实上,某人对一些作品已有概念和想法,但在未正式发表前就被别人抢先发表,这也属于一种剽窃。
“面试时,面试官可能会问我对产品或项目该如何推广,为了表现自己我当然会发表看法。最后这个公司没请我,但却用了我的概念,这种剽窃很难追究。”
原作者反被视抄袭
有西方学者不鼓励还在写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在研讨会发表他们的研究内容。庄迪澎认同这个看法。
“因为研究生发表的东西,还没有成熟、完整,你发表后,可能有更老练的学者或研究员用了你的论述。他之后正式发表,你能说他剽窃你的论述吗?人家抢先比你先发表,可能说得更详细和深入。”
庄迪澎说,碍于经验及身份的不同,人们难以鉴定究竟何者是构思的原创者或谁是剽窃者。他续称,如果按照正式发表作品的时间顺序,原作者可能还会被视为抄袭剽窃者,因为剽窃者先公开提出有关的论述。
抄袭如同专业自杀自取其辱
学术剽窃及文章抄袭受伤的不只是被抄袭的人,传播学者庄迪澎形容,抄袭者的行为如同专业自杀,毁了自己在相关行业中的前途。
他说,抄袭是对自己专业的严重伤害。“若你是诗人,你抄袭诗歌或你是主笔,你抄袭社论,伤害最大的是你自己。”
“若我知道这个作者是抄袭者,每次他的文章见报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篇又抄了多少’。”
庄迪澎提到,任何创作都是一种自我完成过程。当作品完成后就会有一种成就感。把别人的东西当作是自己的东西,其实是彻底否定自己的专业和才华,也是一种自我羞辱。
要原谅很难
对于有抄袭者要求读者原谅重新出发,庄迪澎直言“很难”。
“坊间总会有些刁钻的人,若(涉及抄袭的马华诗人)陈强华一年后再出新诗,(读者)会先谷歌一下。没了招牌其实就完蛋了”。
庄迪澎认为,制止剽窃最重要是培养鼓励原创及加强惩戒。
他表示,鼓励原创就是要让原创者获得最好的回报,让他们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创作。
对于抄袭者的惩戒制度,庄迪澎认为有关制度未必是法律条文,也可以是一种舆论批评,让他承受舆论压力。
他强调,舆论对于确认抄袭的个案不应有灰色地带,错就是错,不能找一堆理由为抄袭者辩护。
“也不可以说,某某人写了几十篇原创的文章,偶尔两三篇,有什么大不了?是非黑白不能模糊,如果社会对抄袭行动护短,很难遏制抄袭。”
习惯了掌声 没作品就抄袭
已成名的创作人及学者陷抄袭门,很多时候都令外界感到不解,认为他们根本无需以自身的终生成就作为赌注,出版抄袭作品。
传播学者庄迪澎指出抄袭是心理问题,许多成名者都习惯掌声,若迟迟未推出作品会感到焦虑,结果在走到瓶颈时就东凑西拼,拼出一份作品。
他举例,很多歌手要是没有作品是会有焦虑感的。
“他(创作人)会觉得,自己的读者会期待他有新作。但是走到一个瓶颈时,他没办法写出比较好的新作品,情急之下,就觉得要挪用其他东西,拼凑出自己的作品。”
他认为,这些成名的人需要调整心态,因为掌声不一定是件好事,大家应习惯在失去掌声的时候也能够淡然自处。
庄迪澎说:“今天的东方日报有篇文章《传媒论衡》,之前12月到5月才有一篇,因为在精英大学任职太忙了,没时间写。5个月里面我会焦虑,之前最迟隔一个月就有一篇,现在隔了5个月还没有一篇,会有这样的焦虑。”
询及这些创作人难道不知道会有反效果时,庄迪澎指很多人都保持保持心理,尤其是成名作者,觉得比较不可能被怀疑。
听众来电:网络发达还抄袭太愚蠢
听众张先生认为,抄袭者缺乏创意且不聪明,以为自己能够侥幸逃过或不被发现,这绝对是低估了网际网络的力量。
他认为,这些人可以在自己的作品中,清楚引述他人的话即可,无需当作是自己所写的。
庄迪澎每次碰到类似的案件时,第一个反应就是“你(抄袭者)有没有再蠢一点?”
“30年前如果你抄袭台湾的东西,马来西亚还没有忘记网络,也有人留台,未必有人会花时间到图书馆查证,你很难去对照。现在谷歌实在是太方便了,网络时代还抄袭,真的是很愚蠢的行为。”
目前正在撰写论文的女听众则问道,自己经常读取许多书籍,在“消化”后以自己的方式表达,是否属于抄袭?
庄迪澎认为这个情况有灰色地带。“我们参考过很多理论,当用于分析时,要是在引用过程中,我们已经融会贯通这些理论,撰写时自然有一个脉络,那就不是抄袭。”
肯定原创者努力
他续称,若是使用某位学者对某个理论的诠释,就应该引述这名学者的名字。他强调,此举不只是为了避免剽窃,也是对于原创者知识生产努力的肯定。
“那个学者可能使用数十年来钻研这个学问,即使你只是引述他的两句话,都应该注明这是他的诠释。”
仿作改编恶搞 二次创作非剽窃
传播学者庄迪澎认为,二次创作不是一种剽窃行为,因为二次创作是仿作、改编、引用甚至是恶搞。
“这很明确让人知道,我(二次创作这)是使用别人的东西来改编,甚至是恶搞。”
“就如美国电影《惊声尖笑》(Scary Movie)系列,恶搞很多部电影的情节,导演和制作公司也没说那些电影是他们的作品。”
他指出,类似作品是调侃或者是嘲讽比较卖座或比较烂的电影,所以不会被视为抄袭。
询及二次创作是否需要获得原创作者允许?庄迪澎解释,从著作及版权角度可能有此需要,因为涉及法律义务。对方可能会追讨再创作的版权,若二次创作者不通知就得面对法律风险。
“目前我们大马的版权保护是50年,如果使用唐诗就不会有版权的问题。”
开讲嘉宾:庄迪澎(传播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