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引起议论的在吉隆坡寻找适合路段封路,让飙摩哆族狂飙,到之前建议对吉隆坡市中心乐天广场方圆2公里范围内,发送食物和施舍金钱的布施者,罚款150令吉的言论,显示当权者在政策规划上,不只没有远见,更反映出其治理能力,严重的低落。
飙车现象,特别是马来社会的青少年飙摩哆行为,存在已久,过去也曾有部长高官,甚至有王子不久前,建议设赛场,让飙车族在安全及不危害他人的情况下,在场内竞速。这些建议背后,不管是要收编或控制飙车的现象,也等于是将非法赛车合法化,对当局多年来推动道路安全运动,以减少车祸率居高不下的努力,背道而驰。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样的放纵建议,一旦获得接纳,不只会带动起各地的飙车活动,也可能进一步牵引出更多问题,如隐藏在飙摩哆活动后的帮派、贩毒等行为?
如果进一步从青少年次文化角度来审视飙车现象,就可发现,飙车吸引人的所在,是其刺激及反叛的特性,飙车一族不只可在大道/公路高速行驶、竞速和炫技,更可藉著集体的狂飙,或者械斗、霸凌来获得认同、地位和展现权力。
这可从飙摩哆/车一族过去的猖狂、目无法纪的横行现象,显示出来。因此,当局的这样建议,又能保证会有多少飙车一族,会安份守己的在指定的道路上飙车?
飙车现象及形成,跟社会风气及制度脱离不了关系。尤其当局以维护城市景观,拒绝街上的乞丐、流浪汉、猫狗时,却试图以封路让道给飙车族狂飙,不只是在掩盖执法单位的执法不力,也折射出当权者的一种价值观,只以权力的大小,决定公共空间分配,包括道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