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方关注的印裔妇女蒂巴与改信伊斯兰教的前夫伊兹万争夺孩子抚养权案,在纷扰多年后,终于在猴年有了一个最终的判决。
在这项五司会审的案件中,联邦法院判决伊斯兰法庭无权处理非穆斯林在改教争议时出现的纠纷,并指出若由伊斯兰法庭审理,非穆斯林会因此无法获得公平对待,而民事法庭过去也解决了,多起非穆斯林及穆斯林之间的抚养权诉讼。
同时, 在考虑两名小孩的意愿后,联邦法院也宣判案中8岁的儿子纳比尔抚养权归父亲伊兹万,11岁的女儿努力纳比拉抚养权交母亲蒂巴。
尽管,联邦法院只是审判孩子的抚养权,并没有对两名孩子的宗教信仰做出裁决,但这项判决也意味著,任何民事法下成立的婚姻,就算其中一方后来改信伊斯兰教,其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见面权事宜,应由民事法庭审理,而非伊斯兰法庭审理。
这也让争议多年的伊斯兰法庭权限,有了一个清楚、明确的界限,对目前还在审理或日后出现的改教纠纷案件,将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当然行政单位如警方、伊斯兰机构等,能否贯彻落实,甚至联邦法院会否在较后的其他类似案件中,推翻此判决,做出不同的结论,在这个国度,依然充满变数。
此外,在抚养权的判决上,联邦法院的判决依然充满争议。诚如妇女援助组织(WAO)所指,法庭的判决,已经合理化改教者伊兹万之前强行将儿子带走的做法,也没有考虑到高庭当初将抚养权判给蒂巴的原因,也就是家暴问题。
该组织也宣称,法庭基于小孩的最佳利益,宣判让两名小孩继续维持现有的生活,但其实最佳利益应该把小孩的心理健康、父母亲个性及过去记录,以及兄弟姐妹应团聚等因素一并列入考虑。因此,这项裁决又是否剥夺蒂巴身为母亲、平等监护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