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社运分子法米惹扎(Fahmi Reza)上载漫画插图,恶搞首相人像,结果遭到警方网络监督小组警告,事件炸开了锅,结果引起更多艺术工作者制作讽刺插图相挺,处处反映出艺术工作者创作展现公民抗命的精神。
以艺术创作针贬时弊,却在大马遭打压并非新鲜事。几年前立陶宛街画艺术家尔纳斯在新山工作之余,所创作的“转角遇到匪”壁画引起新山地方当局注意,结果最终以白漆掩盖告终,至今令人历历在目;更不用说本地巫裔漫画家祖纳(Zunar)以大马时事为内容的漫画,更被视为禁书,甚至面临多条煽动罪名。
在东方社会,搞艺术创作或音乐,都被视为不事生产的一群,他们以创作对国家时事提出质疑与反讽,落到只会追求物质享受的人眼里,一切都变成了无聊的举动。然而事实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社会抗争运动中,这些艺术工作者却屡屡站在烽火的前线,他们的创作一次又一次地成为反抗的图腾,获得人们传诵。
实际上,以艺术作为抗争手段并不稀奇,美国当代唱作人鲍勃迪伦,在上世纪60年就以民谣成为民权与反战的代表人物,其的作品《答案在风中》(blowing in the wind),至今仍为人传唱,而摇滚歌手尼尔杨(Neil Young)也步上相同的道路,在愤怒的摇滚乐中展现批叛社会的理性之光。
以艺术进行抗争,是公民不服从运动的其中一环。艺术工作者以创作提出内心对于社会的不公、政策的不满与愤怒,这是在政党、组织缺席之下,由个体出发的行动,这也是形成公民运动的要素之一。公民抗命从来就应该由公民个体出发,由细流汇成江海。若期待政党和组职带领,激情过后会显得无以为继,甚至在过程中还得面对政党在政治利益上的算计,使到抗争被模糊了焦点。
台湾文化人张铁志在反叛的凝视一书中,提到美国上世纪60年代学生运动所发布的《修伦港宣言》中这么指出:“我们是属于这个世代的年轻人,我们在舒适中成长,但是我们却不安地凝视著这个环绕我们的世界”,似乎在描述大马的年轻世代。
如今我们身处的是一个物质大于精神的社会,个人的成就常以金钱名利为冲量标准。于是乎为争取民主自由而露宿街头成为可笑的茶余饭后话题,而那些本该是立国社会正义原则,则成为了物欲横流社会中不可能达致的现实。
然而我们社会并未僵死,法米惹扎、祖纳的行为向世人宣示著即便社会以功利为导向,强权以法令扼掐自由的天空,我们仍得要保持愤怒。
我们可以任由旁人以功利的标准横量我们,却永远要保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提出异议的勇气、挑战体制的坚持,用反叛的精神促成这时代的熊熊烈火。就如《修伦港宣言》的所彰显的信念:“如果人们认为我们看似在寻求一个不可能达到的世界,那么就让他们知道,我们的行动为是了避免一个缺乏想像可能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