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可能很好奇为何某些宗教的派别特别多,某些则很少,某些宗教的圣典汗牛充栋,某些则仅就一两本具经典地位。有人或试图从有关宗教的本质面来解读,然事实上,从客观的历史和社会研究角度来论,这与世俗权力的介入更有关系。简言之,宗教就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免不了牵涉政治,即权力的生产、制定、维系、分配、应用、效率等。
今天人们看到的各宗教现状,实与过去千百年来的权力关系和作用息息相关,乃至即是其结果。如说历史上不少宗教曾存在,甚至辉煌过,后来则消失了,如古希腊罗马宗教、古埃及宗教等。虽不能否认这或因其逐渐脱离时代需求而被淘汰,不过若拿中国祖先崇拜、印度婆罗门教和波斯琐罗亚斯德教作参照,就可了解宗教在自然情境下,诚不会那么容易彻底消亡的。
换言之,宗教——尤其本已系统完备,如已有成文教义、组织、规范、道场、专职人员者——的消失,往往与外力的干扰、打击有关。阅读历史就会知道,古代的战争和权争,相当部份即与宗教课题脱离不了关系。毕竟宗教本就涉及话语权、合法性、群众性等关键因素,借用宗教或对付宗教,能达到相当实质的政治效果,包括建构或摧毁政权,甚至创造或消灭一整个民族。
话说回来,在目前仍活跃的宗教当中,有些派别很多,如印度部派时期的佛教和从魏晋南北朝到唐朝的中国佛教。甚至直到今天,佛教还是分有各种传承、法脉,虽说核心教义颇一致,但诠释方面却五花八门,以至经典也非常多种(某些初学佛者会因此而感到困惑、无所适从)。这实际上或与人类本质上就容易产生多元的理解和偏好相关,不过显然更重要的是:当时两地的世俗政权基本上不严格插手佛教的内部分歧,任其自由、自主、和平地发展。
相对而言,在其他世俗政权与宗教高度合一的古代社会,统治者对宗教内部分歧的干预往往是更为热切、积极、果断,甚至绝情的——包括把意见不同者判为异端、邪教、敌人,导致其人被剥夺身份和职权,被驱逐、囚禁乃至杀害,同时还把其经典销毁或冷藏。这虽确保了有关宗教能比较集中、划一、单元,但同时却排除了更多的可能性,包括不同版本的神圣叙述和教义诠释。这到底对有关宗教本身和信众乃好事或坏事,恐怕难以说清。
新宗教
不管怎样,到了讲求思想和言论自由的现代,除了一些仍坚持反现代、逆现代的社会且不论,大体上世俗政权已不会或不能直接干预宗教的内部分歧、分化、多元等问题了。于是乎,在新的权力框架下,尤其在西方和东亚社会,不仅有新宗教不断冒出来,既有宗教的内部也不断衍生各种新派系。只要不违反世俗法律,这些新宗教和新派系都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及空间。
对于某些比较保守、刻板或理想化的人们来说,宗教内的开放和多元是难以接受的,最好大家都同质、同体、同步、同方向、同目的,这即方便、顺畅、干脆、明朗又有安全感。惟创造性、适应性、变通性、歧异性和混合性却又是人类社会及文化的本质,且与其演化的本能相关。
或许接受多元、自由和改变,乃现代宗教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总之,用古代的暴力方式来寻求宗教内部的“同”,已绝非合理合法的选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