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二代李宗瑞搞出“性爱图片”丑闻,震惊海内外华人社会。尤其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更使到全球各地的人们能通过网络即时接收讯息,甚至参与讨论等。
万幸的是,李宗瑞不在大马,要是李宗瑞一案发生在大马,会不会有人说“你们想逼死这个年轻人吗?”、“万一他自杀,你们良心还过意得去吗?”
我想这当然不会,不过原因不是马来西亚人有多理性多认识法理,而是因为我们马来西亚并没这么多名模、女艺人受到有钱富家子加害,但这是台湾社会次文化工业产制下所带出的声色犬马弊病。可马来西亚获得政商庇荫的富家子很多,难保有一天马来西亚不会发生这种恶行,到时候搞不好会产生上述“逼死年轻人”价值观错乱的社会伪善声音。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们的社会中,政、商、社团、媒体的结构关系,让很多利益人选择维持这千丝万缕的结构关系。
如果作为个人硬要去撕开这层层伪善的结构关系的面纱,他可能会深陷被对付的恐惧梦魇之中。所以在马来西亚“揭发”这种事,除非身为个人,你有十足把握的证据及不怕死的勇气,不然你面对的并不亚于黑暗势力的追击,因为明的暗的都会往你自身排山倒海反扑而来。
冒牌“战地医生”萧源盛的事件就是一例,仅此向仍在提心吊胆为“揭发”社会上掌握资源的“假济世的救世神棍”、“社会擅长伪装的仁翁”、“文化化妆好名好利生意人”、“哗起哗倒的媒婆团体”,还有“如白莲教信徒脑袋刀枪不入的支持者”真面目的每一个互不认识的个体网民高呼──“加油!”
这件事上,茫茫人海的人民投身在茫茫的网络中汇流,自动体现了社会理论家哈伯玛斯所说的不断趋近完善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你们比谁都理性,思考比谁都独立,论述比谁都能尖锐地看穿社会的伪善和各机构的无能。
你们是医生、律师、工程师、记者、社会各阶层的公民,你们以你们自身的论述参与国家机关的公共事务、社会事件,你们互相表达,汇报你们所思所见,并逐渐理性的形成共识,你们是“网络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