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今年内屡传掳童案,引起社会关注,要如何预防掳童案发生,也成了探讨的焦点之一;美国心理学会专业会员黄国辉博士从犯罪类型、干案手法、小孩心理打击及预防方案中做出分析,让人了解掳童案发生的“基本概况”,进而学会提防!
政府今年7月在国会上议院公布的资料指出,我国从2012年至今年6月,仅发生8宗儿童绑架案件。但根据报导的非正式统计(包括被掳走或险被掳),国内从今年1月至今,至少传出9宗掳童案。
黄国辉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掳童案基本上分有3种犯罪类型,分别是犯罪型、占有型及父母型。
他解释,所谓犯罪型,就是干案者的动机很明显,为了得到金钱上的满足或寻仇,犯罪型典型例子包括绑架案、人口贩卖及器官贩卖。
“第二种占有型,指的是掳走小孩不是为了钱,反而对小孩很好,会养大他,例如一对没有孩子的父母,或孩子去世的父母,因心里遗憾,掳走特别喜欢(或与去世孩子特质接近)的孩子当做亲身孩子抚养。”
“第三种父母型,指的是父母离异出现的纠纷问题,一方将小孩藏起来不让另一方见面,或在案件审判途中,掳走自己的小孩。”
勿在面书曝露行程
他指出,综合上述3种犯罪类型的数据来看,超过半数是属熟人所为,例如父母型肯定是彼此认识,占有型则可能认识。
“犯罪型在国内常见的例子都是绑架案或寻仇,绑架案多是了解父母亲的背景,至于寻仇则肯定是认识。”
他指出,罪犯计划绑架时,都希望成功,甚至不要被逮捕,但干案者经验也参差不齐,所以有经验的绑匪就会锁定“有钱人”为目标,但没有经验者则向最能够掌握资料的人物下手。
“罪犯在干案之前,一定会花一段时间物色对象,掌握资料,这时面子书就是很好搜索资料的平台。”
“若随便绑架一个人,绑匪不认识其父母亲,不晓得家境如何,也不清楚行程,行事上是较困难,但若已掌握指定目标的背景资料和行程,从犯罪动机来讲,是比较容易行事。”
“甚至有些典型掳童个案,不是第一次靠近小孩就将他掳走,反而是先去见他,告诉他是爸爸的朋友,给他糖吃,第二次则带一个玩具,去他家里玩,如此类推,之后将小孩掳走则相对容易,至少认识对方,不会随意吵闹。”
游说欺骗硬抢 父母须警戒
黄国辉表示,了解掳童案的干案手法相当重要,因为当知道干案手法,家长就知道如何预防案件发生。
他指出,干案者要掳走一名孩童,首先得接近父母及小孩,如何接近可从4种手法中考究,分别是游说型、欺骗型、突击型及暴力型。
他说,游说型指的是以玩具游说小孩跟著对方走,或游说父母,例如说服父母随著犯案者到别处,小孩则暂时交托给犯案者同事看管等。
“欺骗型则是以假问路、假车祸、佯装残障人士求助,甚至在车镜贴上一张纸,待家长没有防范之心下车想要拿走这张纸时,对方立刻上车把车驾走。”
“突击型就是走在街上或广场,突然迎来一辆轿车,迅速地把孩子抢走;第四种暴力型则是指上前硬抢。”
他指出,从加影掳童案过程中可见,干案者是综合欺骗型和暴力型的手法,分别是假问路,再硬抢。
“所以一旦父母知道干案手法,可提高警戒,例如有人突然上前游说时,行径有否奇怪等。”
适当辅导 走出绑架阴影
黄国辉也说,被绑票的小孩所承受的心里打击有多大,得视乎其被绑架的时间多长,以及有没有面对肢体上的虐待和性侵犯。
他指出,一般上受害儿童会出现的情绪,包括焦虑、忧郁、不敢讲话、尿床、半夜发恶梦惊醒,甚至一段时间不敢上课或出门。
“由于小孩都不大擅长以语言表达情绪,所以会建议父母亲事后带小孩看专业辅导员,以便小孩通过专业治疗,舒适地将隐藏情绪表达出来。”
他指出,除了绑架事件,事后的发展对小孩也是一种打击,例如媒体访问拍摄、父母的责备,以及亲戚朋友的追问。
被掳不是孩子的错
“小孩不会处理情绪,一回来被爸妈责骂,他会以为自己犯错;回到学校,老师说‘你们要以某某同学为榜样’,他会以为全世界都知道是他的错。”
“当焦点放在个人安全,却忽略了当事人心理上的打击,这是掳童案之后可能面对的二度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