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主义或许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但至少是相对合理的制度理念,比较能够保障和促进现代社会的个体权益。不过,对于一个没经历过如西方社会那样“渐进式”的现代化历程的社会而言,也许不太容易理解其价值,反而对宗教于各方面的权威化(包括政治和法律)抱有更大的美好想像。
实际上,单单个体“不能违反”、“不能拒绝”等观念,就足以说明宗教权威化之症结——此乃有违以个体主权为本的现代性。即便宗教坚持其所欲推广,甚至强制实行的乃最“真、善、美”者,然在现代标准之下,也不能任意绕过个体主权。没有正常人不向往真、善、美,惟问题是:“交由谁来处理?”如果宗教的权威化纵容了“某类人”——尤其是根本没有“个体主权”观念者——来诠释和主持什么是真善美的话,那肯定不妙。
宗教的权威化其实不是哪个宗教的独家“症状”或“特长”,即便最“世俗”的儒教,也可能沦为权威化,因任何意识形态,包括否定宗教的马克思主义,均可能在政治野心或理想主义的驱使下,转身为教条式,乃至封闭式的统治哲学,而如此统治哲学往往是不会尊重个性和个体主权的。或许某些宗教人士认为个体性正是应被克服或对付的社会弊病之根源,但抱持看法是一回事,通过政治手段来实现之,则是必须考量到人权和社会正义之事了。
不少前殖民地国家原本即承续了某种程度的世俗化体制,这虽不啻为西化之征象,但也是符合现代社会所需者。可问题是:世俗体制虽被维持,世俗主义却没被教育和推广,甚至还不断地被抹黑、腐蚀、架空。若于美国,虽说宗教相当流行,但世俗主义也同样“神圣”,任何企图破坏宗教和政治之间的“隔离墙”的举动,必定会招致严厉批判和司法制裁。然于一些非西方社会,不平衡的教育,却导致世俗主义之陵夷,连带世俗体制也根基动摇。
世俗主义没被充分地教育和宣扬,知识分子当然有过失,惟当权者得负起的责任恐怕更大,毕竟纵容,甚至鼓励宗教主义挑战、侵蚀世俗性的,往往和政策及政府相干。虽说民粹压力或也是当权者向宗教势力妥协的原因,但极显然地,当权者也有讨好或利用民粹,以至背弃、典当了世俗性之嫌。当权者若无能捍卫以个体主权为本的现代性的话,人们寻求某种彻底的政治转型,恐怕也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