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日当晚,无意间看到关系“红登记”的电视纪录片,有点惊艳。虽不是不晓得社会之中也有一些持红色身份证的非公民,惟印象一向流于“平面”,不算深刻。
此次通过这部穿插当事人访问片段的纪录片,才有了更为“立体”的感知——的确得高度肯定制作者。
老实说,为何某些人只能持有红登记,还真的令人费解。尤其那些本地出生,兄弟姐妹,甚至儿孙都已全是公民,自己也居留本国超过四五十载者;其中不少更已垂垂老矣,可说大半生都已献给本国(或至少融入本土)。如此大半辈子规规矩矩地渡过的老人家,若还拒绝或刁难其公民权申请,简直是有违人道。特别是那些相信是出于技术原因(加上监护人的无知或疏忽)而误领红登记者,更不该蒙受如此磨难。质言之,他们已可被定义为“受害者”。
至于加害者是谁,或许没那么具体,不过所谓制度,包括政策和官僚,肯定有份。如果某种受害事件已不是少数个案,且有其典型的模式、程式、症状和轨迹,那已不是偶然,而是与负责之单位的政策、立场、思维或态度有关。就算其并非台面上的作法,而是钻法令、条规、组织、管理、技术等漏洞或模糊地带而行之,那也属制度化歧视,甚至伤害。文明社会绝不能容许如此伤害持续发生,否则乃国际笑话。
甭说,涉及官僚的制度化歧视,当权者是脱不开责任的,如不认真去纠正、弥补,甚至赔偿之,已属失责。由于持红登记者的相对弱势,人们容易忘记他们的存在,更别说体会他们的困境与悲情。即便了解情况者,如社团和人权组织,或也难以抽身兼顾——尤其目下正有那么多“紧迫”的社会议题在发酵。
至于政党,目前为止,则更多仅看到“个案处理”,甚至借之搞廉价宣传——利用受害者的“苦尽甘来”和“感恩戴德”来自我美化、英雄化——却不从根本上,尤其法令、政策和条规上彻底解决问题。
无论如何,据知如今老人家们申请公民权的程序已相对简易,成功率也大增,这或说明了当权者也不是不会反省或“松动”(托大选之福?)。惟我还是觉得这些老人家仍该得到官方正式表达的“歉意”。当事者从非公民转身为公民,或已谢天谢地了,哪敢再奢望什么,惟当权者若还有足够的良知的话,不仅不该趁机邀功,还得郑重地说声“抱歉”,这才能赢得众人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