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好些与新山历史有关的事件,解读起来颇有趣味。
黄羲初在二战时期是否担任日本军政府在新山设立的华侨协会会长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对于这点一些人认为是有,有一些人不同意,指出黄羲初并非会长,会长是黄树芳等等。
这争议的背后,涉及了黄羲初是不是所谓的汉奸。当时为日本军政府工作的华人不免被冠上汉奸之名,认为他们身为中华民国国民或英籍民却为占领当地的敌国政府做事,是背叛的行为。
实际上,这些思考是抽离历史,不考虑当时的时空脉络的结果。
当战争爆发,无法逃离的社会菁英与普通人并无二致。必须面临物资的缺乏(在日据时期,因为运输中断,使得新马的物资资源非常匮乏)、许多尚待援助的人、日本寻求能够稳固统治的菁英等等问题。因此,与日本人合作,并不能简单地以二分法来思考(英雄或叛徒),而必须放入当时的时空脉络,思考他们会面对的问题,以及各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因此,在黄羲初的讨论中,如果不考虑当时黄羲初所面对的状况为何,也不思考他实际握有多大权力,更不去理解通敌者与一般人之间的模糊分界,是无法做出任何好的讨论的。有兴趣者,可以阅读中国史专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通敌(Collaboration)》一书。虽然是以中国为个案,但是其中所提出的观点可有助思考与理解黄羲初的事情。
头衔与权力并非相等
此外,头衔与权力二者并非相等,因此关注担任会长或任何职位,更应该关注这职位所掌握多少权力。所以,单以头衔论黄羲初是否与日本人合作,忽略了实质上的权力(例如黄羲初对于日本军政府在新山的统治有多大影响力),是无法判断他是新山华社的可敬之人或叛徒。
更重要的是,思考历史时不要落入善恶好坏的道德判断(这是许多人思考历史时的问题)。过去的人和现今的人没有太大不同,他们面临许多两难和灰色地带,事情绝非黑白分明或二分法可解决的。由于许多人视黄羲初为新山华社的“英雄/先贤”,因此对于一位“英雄/先贤”可能有著“叛徒”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自在,进而要大力洗刷。但个人认为,黄羲初始终是个人,为何不把他视为人,而一定要把他放入“英雄/先贤”的框架中不可?
另一件事情则是柔佛苏丹册封黄亚福后裔为华人甲必丹。先不论这作为忽略了当下华人社会的脉络与时空脉络,在网路上看到有人跳出来说1870年陈旭年所封的玛腰(Mayor)一职(简言之,可把玛腰视为是殖民地政对社会府管理制度的一环),应该是新山市长而非现在许多翻译所说的华侨侨长。
询问对十九世纪的新山素有研究的友人白伟权,他指出新山的甲必丹制度源自廖内群岛,并且当时对于玛腰的拼写并不固定,因此把Major拼成Mayor(荷兰文中,J与Y同音)亦可接受。但是从职务与实际权力上来看,陈旭年所担任的玛腰一职,与当时荷属东印度的玛腰是一样的,因此应该视为陈旭年的玛腰是隶属甲必丹制度之下的职位,而非与市政相关的职位。
因此在黄羲初一事中所看到的事情,再度发生在陈旭年玛腰一事上。不但认为职务与实际权力相等,并且还认为只要名字相同,其中意思一定相等,进而犯下了忽略时空脉络,以及文字的意思会因脉络不同而改变的错误。
勿用现今眼光看过去
这些忽略时空脉络,认为事情不会发生变化的思维不断出现在马来西亚。之前在网路上沸沸扬扬的中文正规用词,也是其中之一,即忽略中文在马来西亚的自身发展与变化,更强行把一套思维强加在马来西亚华语上(这与用现今眼光看待过去并无不同)。
以上事件也只是冰山一角,许多时候常常可见脱离事情的时空脉络,也不理当时人们如何解读与看待事物的眼光,只以自己想要的角度看待,结果造成许多错误。先好好理解历史,再来论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