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知识论体系要追溯到2500年前古希腊文明中的欧几里得公理化(axiomatic)数学体系和逻辑(mathematical logic)推演以及亚里士多德所系统化的辩证逻辑(dialecticlogic)。不过西方文明真正的知识论突破应该是17世纪,牛顿用公理化体系、数学逻辑和实验验证来构建“牛顿力学”科学体系才实现的。
“牛顿力学”体系不但把物理从经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提升为理论科学(theoretical science),而且在哲学层面,牛顿所创建的科学体系是唯一能同时满足数学逻辑推敲和实验验证的知识体系。它是唯一能创造实质成果的理论体系,因而造就科技的爆发性发展。
辩证逻辑边缘化
18世纪的西方哲学代表人物康德(Kant)是牛顿的粉丝,他在“形而上学导论”(Prolegomena)中说:“形而上学必须是全部科学,不能是部分,不然它啥都不是”。
为了要把哲学体系提升到科学的严谨度,康德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辩证逻辑来替代“力学”中的数学逻辑,在他的知识论巨著“纯思维批判”(Critic of PureReason)里,创始德国人的辩证哲学传统。黑格尔(Hegel)更是肯定辩证逻辑体系是可以媲美科学的哲学体系。
不过,这是数学和形式逻辑学家所无法苟同的。20世纪初希伯特(Hilbert)、布尔(Boole)、康拓(Cantor)、怀特海(Whitehead)和罗素(Russell)等完善数学和形式逻辑公理化体系,奠定数学或形式逻辑在纯逻辑思维的统治地位,辩证逻辑只能被边缘化为依赖直觉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而已。
罗素直接批评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不是逻辑学。阿耶尔(Ayer)说:“传统哲学家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反正争论不出任何具体成果”。
我们总是把西方的科学归功于古希腊的数学和科学。西方现代数学和科学的发展必须追溯到古希腊的传统是绝对正确的,但是理论科学体系应该是17世纪牛顿的创见。在这之前,科学就是经验科学而已,所以西方和东方的科技都是同样的经验成果。这应该是为什么在18世纪之前,西方的科技发展并不明显优越于中国的缘故。
数学和科学体系的构建,或理论科学的出现,对科技发展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它使得19-20世纪的科技成果多到其他时间段的成果可忽略!没有“牛顿力学”就没有“量子力学”,没有量子力学就没有“固态物理”和微电子及信息产品,当然也没有争议的核工业和原子弹。
科学体系细节严谨
理论科学正是近三个世纪西方文明把东方远抛在后头的原因。必须承认这是人类世界最伟大的创新,不承认或忽略这个事实不但是无知,而且难有生存空间。这正是明清以及现代老喊“易经科学和逻辑学高超”的经学大师的愚昧。
科学体系的特征是,因为必须严格满足数学逻辑和科学验证的要求,而使得细节繁琐和艰难。以最简单的“力学”体系为例,其中细节必须经过漫长的2000多年,经过伽利略(Galileo)和开普勒(Kepler)的实验和统计研究,才轮到牛顿构建公理化“牛顿力学”或“古典力学”体系。
牛顿的工作,首先必须明确惯性坐标的观念,以第一定律定义。然后必须理解外力对物体运动的影响。感谢伽利略的经验公式F=ma,给牛顿提供第二定律的概念和验证,这应该比苹果砸头提供更多的灵感。最后还要创建“作用力=反作用力”或“动量守恒”的第三定律,才构建起“牛顿力学”体系,简称建模。
然而这只能是摆设而已!原因是速度和加速度都不是数学体,无法做运算。所以必须等到牛顿发明微分来具体表述变率,“牛顿力学”体系才真正构建完毕。其中繁琐的不但是物理概念和它的详细表述和运算,还包括数学的创新。
问题是, 即便是如此, “牛顿力学”体系仍然是不完善的。当运动物体的质量只有光子大小时,运动物体的位置变得无法确定(Pauli's uncertaintyp r i n c i p l e),位置向量的定义就没有意义了。必须用泛函来表示观察函数(observable operator)替代位置向量,才能表述“量子力学”的物体运动。在高速运动时,“相对论”则必须用张量(tensor)来替代向量。
最简单的“力学”体系,在一个世纪里,冒现出“牛顿力学”、“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三个可以并存的理论,而且必须创建微积分、泛函和张量三种不同的数学来阐述。光是描述“力学”体系的数学语言细节就是十分不简单的。这是科学和大自然规律的严谨特性,随意的结果只能是一个,那就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制造谬论。
传统谈论哲学不需要语言的严谨性,比如他们常说:“爱因斯坦“相对论”E=mc2的理论制造原子弹”。说话之前,他们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原子物理的基础理论是“量子力学”而不是“相对论”。
形而上知识方法论
康德和黑格尔也是如此,他们都高估了辩证逻辑。而忽略了数学语言的严谨度是德语所无法媲美的。举数学归纳法为例,要验证命题P(n)成立,必须引用皮亚诺公理(Peano's Axioms),验证P(1)成立以及P(n)成立则P(n+1)也要成立。然而康德的哲学归纳法只需验证几个案例就完事。比起数学逻辑,德国人的哲学辩证逻辑实在是太随意了,它并非康德所以为的科学体系。
以形式逻辑的严谨程度来要求, 辩证法以命题(thesis) 、反命题(antithesis ) 反复推导综合命题(synthesis)的模式,实在是太简单而随意了,只能算是依赖直觉的形而上逻辑(metaphysical)而已。
从另一个角度看辩证法, 它应该是形而上知识方法论, 是寻求事物本体(ontology) 的一种思维方法(methodology)而不是逻辑体系。它就像王弼“得像而忘言,得意而忘象”或庄子“得意而忘言”一类玄学思维方法类似。从这个角度看辩证法、玄学思维、禅宗顿悟和老子,应该都是和黑格尔的辨证法一样,可以接受的形而上知识方法论。
(稿费捐尊孔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