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前市长拿督麦慕娜被委任为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署)的执行总监一事,可谓为槟城之光。人居署上个月刚在吉隆坡完成的第9届世界城市论坛(WUF9),也为国内带来更多有关人类居住议题的思考与讨论。
文化遗产虽然不是人居署关注的焦点,但它在人类居住议题上也有其重要性。根据人居署2016年定稿的《新城市议程》议题文件,《城市文化与遗产》被归类在“社会凝聚力与平等:宜居城市”的范畴。文化被当作城市的重要资本,是因为其多样与包容性是城市作为人口聚集中心的重要特征,因此保护城市文化与遗产,可促使人们重新关怀城市历史,找回社会的凝聚力,并以此抵抗快速城市化所带来的威胁。
挪用与反思文化
近年来,以文化为资本的产业扩张神速。上述的议题文件也指出,2002年至2011年期间,创意产业及服务的世界贸易总额翻了一倍。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生产、分销、消费具有文化艺术内涵的商品、服务,以及活动为主要目的的行业。其特点介于经济与文化之间,而且具有创造、艺术或文化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占了全球生产总值9%的旅游业,其中40%也包含文化元素。
到目前为止,国内最能回应这项发展趋势的政策,大概是2009年所提出的创意产业政策。2008年,我国创意产业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7%,相较于香港的5.3%、台湾的3.6%、澳洲的3.8%、新加坡的3.4%等都来得低。当时的通讯及文化部希望透过开拓多媒体、文化艺术与文化遗产这三个领域,为国内经济带来成长,同时提升我国的就业人口。
然而,我国的创意产业政策对其能发挥创意的范围尚缺想像。首先,创意无处不在,并不局限于多媒体、文化艺术与文化遗产这三个领域。其次,推广创意产业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增加国家产业的项目,反而可以在科技、艺术及文化的基础上,为其他产业增值。
例如,粮食生产也可以在创意产业上推广与增值。稻农可透过创意产业的包装与技术推广,让人们理解优良稻米的价值与其所需的成本,进而能够将国内品质优良的稻米卖个与其价值对等的价格。这样的产业导向,不但可以加强国人的消费知识与意识,还能促进国家重要产业的发展,包括推动地方与乡区经济,舒缓城市发展不均所造成的城市交通拥塞、房屋价格过高、生活素质低落等问题。
不过,不管是联合国对人居议题的建议、还是国家对创意产业的政策,皆需考虑“文化”一旦被量化为货币价值后所带来的挑战。例如,我们要如何让特定群体的文化,转化为可以解决他们生存问题的产业,同时又能确保他们的遗产与经济利益经得起市场考验,不会被量产又便宜的纪念品打败?
集体智慧财产权
霹雳州十八丁的炭窑观光是个很棒的例子,除了木炭生产,当地人也为游客进行木炭产业的导览与解说,甚至售卖木炭纪念品,让游客了解到国内木炭产业的价值与重要性,并进行消费与回馈。不过,为了能够让当地人真正获利,必须要确保透过炭窑观光获利的是当地文化的贡献者,如居民或木炭生产业者。
由于传统技术产物所需的时间与劳力成本较高,很容易被塑胶与机械制品所取代。我国的创意产业政策希望能够透过智慧产权法,去保障原创者或传统技术传承者的利益。不过,个人的智慧产权能够被现有的法律保障,群体的文化权益却要如何被界定,同时又能维持社会的多样与包容性?
这个课题已在世界多国掀起讨论,但未有非常完美的处理方式。28年前的美国因《美国原住民墓葬保护与归还法》,已开始管制美国博物馆买卖以及对原住民文物处理做出规定。如果博物馆馆藏原来的拥有者、拥有者的后代或所属的部落,认为他们的文物很重要,甚至可以向博物馆或相关研究机构要求归还文物。
不过这项法令得以实施并发挥作用,是因为美国原住民有办法界定自己的群体历史与文化内容,能判断有关文物是否属于自己的部落,而且不会引起争议。
在我国,我们似乎需要更多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了解国内的群体分布、社会结构与文化习性,而当地社会也必须认可这些研究,才能谈得上尊重与保障集体的文化权益。
总而言之,文化遗产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议题。它即是城市永续发展的关键,引发人们对文化身份的思考;又可为城市经济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如创意产业的推广。尽管如此,联合国与国家政策的大方向带来更多思考的同时,也需地方或个人持续地提供实作案例来进行反思和对话,以推进更多城市化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