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总爱把华人解读为很“世俗化”、“缺乏宗教信仰”,坦白说也不完全错。不过,传统华人,尤其未经历上世纪的文化大变动(如五四运动和文革)之前,实际上是非常有信仰的。除了所有人都有义务参与的“公共宗教”(非西方传统及语境中的“Religion”),即儒教和祖先崇拜之外,民间还流行具组织性的佛、道教,以及汲取、融合或挪用前三者之个别因素的众多民间信仰,包括始祖神、自然神、地方神、行业神、伟人神、家神崇拜等。此外,还有一些带“地下”色彩的教团,如白莲教。
传统华人家庭中,基本上一定会有祖先牌位,很多人也会安天公和土地神牌位,另外“更传统”者,还会有门神、户神、灶神、井神等。此外,观音菩萨、财神、太上老君、佛祖、孔子等“神”也相当普遍。
换言之,在华人的宗教观念和习俗中,家其实就是一座道场,乃人、祖先和众神共处的“神圣居所”。每天,尤其逢年过节时,华人家庭必须进行的宗教仪式是相当繁多的,禁忌也五花八门。值得一提的是:已过世的家人其实“常在”,所以应“事死如事生”。生者尤其不能对祖先不敬,定时祭拜乃不可疏忽的孝道。
如此“人神共居”、亲密互动的传统,反映的是华人颇“人性化”的宗教观,从某个角度来论,其实是相当“和谐”且“温馨”,乃至“优美”的。如说门神、灶神、井神、路神,乃至厕神和床神的观念,诚是把寻常的家居环境和生活都“神圣化”了,有提醒人们对生活上的所有角落和细节,都应当一方面保持庄重、戒惧,另一方面则心怀恭敬、感恩的教化作用。基于“家国同构”的儒家观念,家庭的神圣其实就是社会的神圣,所以家庭不会是完全“世俗”的私人空间。总之,古人的设计,不是没有其“理性和感性”的。
遗憾的是:上世纪的反传统运动有点反过头了,如此独特的宗教文化被一些自诩先进、文明、科学的知识分子抨击得一无是处。尤其那些占据话语权,甚至国家行政大权者,肆意通过各种管道和手段把其“罪化”,甚至“非法化”。乃至于今天,还有部分华人对本身的传统宗教嗤之以鼻,尤其某些自认皈依了“高等宗教”者,更是毫无掩饰的自以“正道”来宣导、指控、攻讦、排斥其为“迷信”。如此傲慢的“本教中心主义”,诚叫人摇头。
诚如沙巴土著的山神信仰应当受到理解和尊重,华人也有必要反省对本身传统宗教文化已失去“自信”、“自尊”、“自重”的过度“自我否定”,或者无知、无情的冷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