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菲籍男子面对非法集会而造成3人死亡,在谋杀控状下罪名成立,被判绞刑,向联邦法院提出终极上诉,惟遭驳回。
死囚阿敏哈达(38岁),乃于2012年1月22日下午5时半至6时之间,在仙本那一间油棕园公司宿舍,谋杀致死查化,又名西奴阿斯马都(70岁)、依斯曼查化(50岁)及莎米雅宾蒂依玲(42岁),均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他原本与另5人共同被提控,初审后其中4人获无罪释放,被告与另一人表罪成立,直到案件审结后,只有被告一人在3项谋杀控状下罪名成立,须面对唯一的绞刑判罚。
律师哈密依斯曼代表死囚提出上诉,指高庭于2015年10月20日宣判被告的死刑,以及2016年11月14日上诉庭驳回其上诉,均犯下错误。
他说,有关所谓的非法集会,证人首先指证有11人参与,然后看过报案文件后,改口说少过10人,另一证人则供说约有6人,因此,是否非法集会无法证明。
哈密认为以刑事法典302条文提控,然后只判被告一人罪名成立,是不安全之举,因此,法院应在有关疑点情下推翻原判。
副检察司奴奴胡达,反驳指控方乃根据所有19证人供证而加以宣判,证据确凿。
联邦法院五司会审后,由主审的劳勿斯大法官作出一致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