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邱国安(译音,58岁),是一家谘询公司的董事,共面对2项控状,他被控于17日早上8时,因不满遭到鸣笛而向女车主田慧云(译音,45岁)的白色第二国产车金丝雀吐口水,并折弯其雨刷,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即蓄意破坏。
被告也被控在通过阻碍女事主开车离开,而抵触第506条文即刑事恐吓。
田慧云在上述事件中,蒙受约40令吉的损失。
在2项控状下,一旦罪成,被告在每项罪名下,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陈晋汉(译音)以案件引起民众关注为由,要求法庭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保外候审。
网民人肉搜查起底
辩方律师吉达则以被告无前科,而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减低至1000令吉。
法庭择定12月5日为案件过堂,被告亲自向法庭缴付保释金。
周一早上8时许,女事主发现前方的一辆银色本田CRV休旅车不断转换车道,左右穿插,其行为即危险又影响交通,而鸣笛警惕对方小心驾驶。
然而,对方却不满遭鸣笛,竟突然就在马路中间停车,然后下车朝女事主的轿车大镜吐口水、折坏雨刷,以及弄弯侧镜。
女事主将在现场所拍下的照片及遭遇上传上面子书后,受到民众广泛关注,甚至人肉搜索出“口水哥”的身份。
事发后,警方也于当晚,在梳邦市区扣捕该名男子助查。
舆论压力大 妻女不敢回家
58岁路霸向女司机的车镜吐口水,成为众矢之的,妻女承受极大压力,今天不敢回家,更央求外界及媒体勿再评论其丈夫的不是。
《东方日报》今日前往邱国安(译音)位于梳邦再也住家,发现大门已深锁,除了屋内停放一辆本田四驱车,屋外也停放两辆车,车牌号码与当天所驾驶的车牌号码相同,即2202。
屋内也停放一辆大型摩哆及一辆小型摩哆。记者在屋外按门铃后,只见屋内传出狗吠声,却始终不见人出来回应。
这时,邻居从窗口探头出来,询问记者的身份。记者见他边拿著手机边询问记者的身份,记者才得知邱妻通过邻居,查询记者的身份。
求记者勿再上门
记者较后通过电话与邱妻作短暂联系。她坦言,自此事件发生以后,她与孩子承受极大的压力。
“我求你们放过我们,不要再来我家了,不要再评论我先生了,这事件让我们都面对很大压力,我的女儿将要面对大马教育文凭考试,我不想孩子也受到困扰。”
邱妻与记者通电话时,她语带哽咽,不断央求记者放过他们全家。
“我求你离开我家,我可以从闭路电视中看见你是否已离开我家。”
言谈间,邱妻因此事而离家暂避风头,她也拒绝向记者透露人在哪里。
“一旦此事解决后,我和丈夫将会通过媒体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