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克里斯南古玛(53岁)是Teleflex Medical私人有限公司的前人事部董事,他在法官士拉末耶亚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克里斯南接受Nada Persad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吴丽玲(译音)的17万令吉,以维持由该公司为Teleflex提供外劳的合约。
他被控于10月21日晚上,在八打灵再也希尔顿酒店的咖啡厅犯下罪行。
克里斯南是在2 0 0 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
法官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12月17日为案件重新过堂。
负责检控的是莫哈末海卡尔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阿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