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相信从第一天即9月8日开始,来自吉隆坡蕉赖的曾女士(35岁,自雇员)到斯里鹅唛的邮局,汇了一张4万4232令吉58仙的支票,作为支付信用卡帐款用途。
“我平常都用网上转账服务,但服务一次的转账上限只是一万令吉,我因为怀孕不想太麻烦,就选择用支票一次过付清。”
9月9日下午2时左右,曾女士发现手机没讯号,以为只是暂时性问题,而不加理会。直到翌日,她的手机仍然没讯号,上午11时她拨电向电讯公司查讯原因,她被惊觉电话被人切断了。
男子盗用手机号码
她被告知,前一天,有一名男子带著曾女士的授权信前来,声称手机不小心遗失晶片,而要求公司取消原本的晶卡,并以叶伟豪(译名)的名义,再申请相同号码。
“我根本没写过任何授权信,信上的签名是伪造的,身份证影印本除了照片不是我本人外,其他的资料包括身分证号码、名字及地址都和我的身分证一样,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取得我的资料。”
曾女士疑惑,为何有人要盗用她的手机号码,但却感觉事情不对劲,便赶快上网查看银行户头,发现两天前为了缴付信用卡帐款而汇出去的4万令吉支票,仅变成一万令吉,其余遭不明人士盗提。“我的户头里,总共莫名少了6万令吉!”
曾女士马上到银行查问,银行负责人表示,当天早上9时,一名男子拿著4张个别一万令吉的支票到银行提出4万令吉的现金,接著上午11时,男子再次以2张个别1万令吉的支票再次提出2万令吉。
“支票的户头名字及户头号码都是我的,收款人上却写著‘叶伟豪’,其中5张支票的号码根本就不是来自我的支票簿,支票号码和我之前汇出去的虽然一样,但签名是伪造的,数额也从4万变成一万令吉,相信也是伪造的支票。”
曾女士不满的说:“明明不是来自她的支票,银行却让提款人提出金钱。”
银行拒透露支票持有人身份
银行解释说,在批准首4张一万令吉的支票时,曾致电曾女士询问是否有签过此支票,而曾女士也承认,加上银行对提款人确认过身份证的指纹辨认,因此不相信,有人敢如此大胆盗取他人存款。较后,银行才惊觉有人冒充曾小姐的身份。
“从闭路电视的录影显示,到银行提款的男子衣装整齐,行为光明磊落,丝毫没有因犯罪而害怕的迹象,该名男子和到电讯公司取消我晶卡的是同一名男子。”
曾女士披露,她欲根据5张支票上的号码追查支票持有人的身份,但银行基于保密为由,拒绝透露。
曾女士气愤表示,银行虽已承认他们的疏忽,但只答应退回一半的损失,她需承担3万令吉损失。
“当时我正在怀孕接近快生产的时段,还需整天奔波于银行及警局之间,银行不但没有赔偿我这额外的损失,还要求我为他们的疏忽付上一半的责任,实在没有天理。”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表示,该间银行需对此事负上全责,除了需赔偿曾女士全额6万令吉之外,还需做内部的调查,以找出问题的症结。
“若该间银行不答应作出全额赔偿,我们将向国家银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