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正为对付大马人民之声而奔波费神。6部门火力全开,出铡准备将人民之声和它注册的Suara Inisiatif公司绳之以法,后者因“误导呈报帐目”而受调查。
大马公司委员会以《1965年公司注册法令》的5项条文展开调查,其中一条阐明,若罪成该公司董事柯嘉逊及杨胜国(译音)可能面对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最高刑罚。
除了公司委员会外,人民之声也面对另5个部门排队调查的命运,即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国家银行、内政部。
贸消部长依斯迈说,对付Suara Inisiatif与该公司的资金来源(索罗斯的捐款)无关,纯粹是帐目呈报方式具误导性。
当局连串重手出击,难免令人联想起人民之声早前揭发“潜水艇弊案”,引起国内外关注的事件。人民之声将该案带入法国法庭,如今案件还在审理中。
政府处理方式引起国际维权组织关注,他们声援人民之声,呼吁政府“停止一切形式的骚扰和恐吓”。
“接受外国资金”被指已成为抹黑人民之声的最强理由,其他保守和有政治动机的团体,更直指这些外国机构背后都不怀好意,意图推翻政府。
铺天盖地的单方面舆论,遮盖人民之声长期以来的工作。它一直是立场鲜明的人权组织,成立宗旨与目标环绕在捍卫和推动人权议题,及改善人权情况。
成立至今23个春天都相安无事,此刻却成为焦点。它推动人权事业期间,不曾获得如此大篇幅报导,如今国人就算不认识Suaram,至少曾听闻其名。
人民之声成立的首要任务是争取废除内安法令。经过22年的努力终于在去年收割成果。它也从1998年开始每年出版《大马人权报告》,1999年起主办“人权奖”颁奖礼。
除了总部设在雪兰莪,1999年和2002年分别在柔佛和槟城设立办公室。该组织在公民社会和推动民主议题的国内外圈子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与口碑。
如今人民之声陷入左右夹攻困局,左边有法令,右边是针对接受外国资金的鞭挞舆论。
人民之声网站提及资金来源,即根据公共和私人机构的捐款和财务捐助。当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私人捐献、举办筹款活动、售卖书籍和与活动性质有关的商品。
该组织特别强调,捐献的先决条件是不得干预组织的运作。当然抨击者认为,既然拿了钱,就成为对方的傀儡,向外国势力低头。
言下之意是,拿了外国人的钱,自然成为附庸,仰人鼻息,甚至可能颠覆或推翻政府。罪名之大,听了都怕。
冷静下来,理性看看国内多少团体/机构获得外国捐款?他们都沦为外国的工具吗?许多国内研究机构或单位,都从外国取得财物援助进行各项学术研究和开发,推动各项社会进步的活动。
政府过去也曾接受海外机构的财务支援或发展援助,进行各项计划,提供援助的单位包括世界银行。他们希望,通过财务援助进行改善和提升人民的生活素质。
当下的焦点并非触犯冰冷的法令条文,或头脑发热的舆论,而是回到人民之声成立的初衷。它是洪水猛兽?还是十恶不赦?
或许某些人不喜欢其斗争,但过去23年它一直以合法姿态推动“业务”。法令是解决分歧的最直接方法,却不是最佳途径。况且,人民之声不是一般的公司,当局应该思考其他方式,放行也是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