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槟城政坛的人知道,我们有位非常“另类”的州议员,名叫郑雨周。
从上任那一天开始,郑雨周坚持其为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跨性别者发声的立场,即使被政敌在议会上嘲笑、抹黑,或因此被自己党内的人士嫌弃、排挤、炮轰,他都不为所动。
只要任何人稍微从现有的整个社会大环境、政治气候的成熟度和接受度考量,就会明白如此一番坚持会为其仕途带来怎样的下场,然而平日说话表达能力并不十分强的郑雨周,4年来几乎每一次都会在议会上用坚定而有力的语调,重复著他对跨性别族群的关怀。
最近一次在言论广场举行的妇女节集会上,他无视众人不耐烦的眼光,再三重复提醒群众在争取女性权益之时,勿忘了性别光谱上的其他族群,要记得为他们争取权益。
或许郑雨周4年来的政绩普通,但在性别平等、争取性向自主、争取跨性别族群权益等各种议题上,他站得比任何同侪要前卫而稳固,立场和旗帜鲜明。
从政治人物、公众人物到普罗大众,从思考和选择到认清自己的立场、并为之坚持,我以为是最基本的人格修为;然而,在我国社会,这点基本的修养似乎是天方夜谭,甚至连“理应”为各阶层民众发声的人权委员会,都在几天前“2011年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推介礼上,作出令人惊诧的声明——该会只是在人权问题上帮助少数性取向者,而非鼓励或认同同性恋和双性恋等。
熟悉性别议题的人都知道,指控“与酷儿群体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人等于‘鼓励’异性恋以外的性倾向”这一论点完全是个可笑的谬论,因为多元的性倾向并非一种“活动”或者“传染病”,其存在与否并非个体能够操控、煽动、传播或鼓励?
不同性取向者只能选择“被看见”或者“不被看见”,一般社会大众听不见他们的声音,只是他们在各种因素考量之后不敢或不希望扬声,而非代表他们不存在。
而既然是同样存在在人类社会中的主题,难道他们就不该和其他人一样享有生存的基本权益?那何来“认同”与“不认同”的问题?难道人权委员会不“认同”他们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之一?
面对国内各宗教团体,尤其是保守派的挑战和质疑时,我以为人权委员会可以以更成熟的方式,针对此课题与之展开不同阶段的对话交流,然而在此阶段(与伊斯兰教团体的对话订于6月)之前,作出如此粗糙的声明,让人不禁对该人权委员会在此项课题的立场产生怀疑。
我们甚至可进一步质疑,究竟,这样一个立场不坚定的人权委员会,还能为社会、为少数族群捍卫什么?
文:李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