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大马职工总会要求政府修法承认家庭女佣属于劳工,并允许成立女佣工会。
大马职工总会总秘书索罗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修法主要是为了确保女佣能至少享有一天周休以及每天工作8小时,并能享有如大马其他外劳的保障。
文告说,政府制定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外劳保护”协定或其它相关的重要协定,以保护国内的外劳。
文告表示,为了确保外劳的权益得以获得保障,大马职工总会也宣布执行外劳聘用顾问(MRA)计划,这项计划主要是让在大马或其他国家工作的外劳能够发表他们的心声。
文告指出,目前这项计划已在印尼、菲律宾、尼泊尔和大马进行测试。
此外,大马职工总会也呼吁政府停止反移民和排外的言论,并强调移民的好处;承认移民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确保难民拥有工作的权利及受到社会保护;通过现有的劳工政策,让外劳或难民能融入市场;依据目前的国际劳工和人权条约,尊重和保护所有劳工,包括外劳的权益;承认并落实1990年联合国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43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