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是现代普世伦理中不可让渡、妥协的重大原则之一,任何企图剥夺、阻挠、限制成熟个体的宗教自由的行为都是不正确,乃至违法的。然就如其他自由那样,比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创作自由、穿著自由、恋爱自由,以及各种生活方式的自由等,个体总得在不伤害其他个体或集体的前提下,才能实践之。
于是乎,伤害就变成很关键的因素。如某些人就经常以身体的裸露会“伤害”其个人心灵或“破坏”社会风气(集体利益)的理由来限制人们的穿著自由。问题是:如何明确界定、厘清、证明伤害呢?
尤其在一个多元文化社会,人的经历、感知、标准、判断往往是很参差的,难以一概而论。是以,任何单方面断定,没经一定民主程序协调乃至表决的伤害或破坏,以及藉之实行的自由限制,都是不合理及不合法的。
同样的,宗教自由是否会造成对其他个人或集体的伤害或破坏,也不应该由哪方人士主观臆想和定论,更不可由之独裁设定各种限制。
人们可以理解某些社群会把某宗教信仰和认同视为其集体存在,如说民族、家族、同乡、部落乃至国家的主要象征或本质内涵。但若无确凿的证据可以说明不信仰和不认同有关宗教会给该社群造成什么严重的伤害的话,那禁止社群成员不信仰、不认同有关宗教,便是不合理及不合法的。
我们确实不能否认,在某些政治动荡的混乱时代,由于思想、言论、创作,乃至教育、文化和宗教都可成为政治野心势力尤其霸权的政治工具。是以一些社群为了避免沦为被统治、被殖民、被洗脑、被同化的受害者,的确会试图限制我群成员的各种自由,包括宗教自由。
这种限制,有时候确实是可以被理解乃至支持的,毕竟有关社群面对的著实是相当危急的形势,乃至彰然的伤害,若不维持一定的自由底线,很可能就会被文化灭族。
不合理及不合法
然而,到了现代,尤其在领衔人类文明发展前列,掌控各种政经文教大权的西方社会,若还有人夸夸其谈地渲染各种危险、危机、恐怖,然后试图实行针对个体的自由限制,包括干预其宗教自由的话,那就不合理及不合法了。
一般上崇尚个人主义的西方人士也不会认可,乃至极度反感如此试图限制宗教自由的论调和议程。虽说今天西方一些极端右派的确常高举宗教大旗来呼吁民众回归、恪守“传统”,惟其人尚不算主流。
遗憾的是,在某些非西方社会,某些作为主流社群者,即便已处于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优势,其领导精英还是惯于大肆渲染各种外在或内在威胁和伤害,然后合理化、正当化权力单位通过各种制度工具来限制其我群的自由,包括宗教自由。如此限制虽名为保护、捍卫,实际上也更可能是试图操控资讯和资源,甚至是蔽民、愚民、御民的阴谋。
总之,简单来说,宗教自由是现代性的核心价值和立场,限制宗教自由虽不无其可能的良性作用和意义,但终归到底还是仅能属权宜性和工具性的,绝不能成为现代社会的主流——遑论根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