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为文明古国,传统价值观源远流长,植入民间根深蒂固。尽管印度已迈进现代化社会,但它的传统保守势力例如嫁妆制度,迄今依然挥之不去,社会悲剧依然不断。本文试图从印度男女婚嫁的经济价值观,并通过分析其背景来理解其社会实践由来,以资取得该制度的逻辑性与道理,虽说这其中道理与诠释均带有高度的主观性。
源自印度教的印度嫁妆制度,按传统印度教种姓制规定,不同种姓阶层之间的婚姻受严格管制,男方不可以娶比自己地位高的女方,但可以娶比自己地位低下的种姓。男女双方即便同属最高种姓婆罗门,女方如是来自贫寒家庭,但男方富有,男方要求女方的嫁妆就会令人吃不消,双方差距越大,要求的嫁妆就越高,可说是不折不扣的剥削制度,是迄今仍然戕害印度妇女的社会祸根之一。
诡异的是,嫁妆之出现理论上源自古印度的“摩奴法典”。法典条款中列有两种婚姻是非法的,一是通过迷奸女方而成婚。二是男方给予女方本人和父母彩礼(聘金)而结成的婚姻,这被看成是卖女儿而属非法。既然宗法禁止男方出彩礼,那只剩下女方嫁妆一个可行之道了。自然,大地主和富商嫁女儿出手豪阔,经过千年演化,嫁妆竟后来蜕变成杀人工具。
嫁妆跟女孩的教育水平和年龄也有关。教育水平越低、年龄越大,嫁妆就得付的越高。这就导致童婚依然常见,因为这样就能以便宜的价钱嫁出去。
要探析这种嫁妆的经济逻辑,我们只能理解成,穷家女嫁进豪门,将一生享受荣华富贵,而这优越生活条件却是男方赋予的资源,女方应该以丰厚嫁妆补偿。同时,嫁妆也被视为女方家族想以嫁女儿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为手段,可看成是“身份投资”,而嫁妆之多寡就象征“投资”的成本与份量。
嫁妆制度难于根除
印度在18世纪末逐渐沦为英国殖民地,一直到二战后1947年为止,才从英国手中取得独立。在这100多年间,难道英国的统治就没对印度的嫁妆制度起到一些冲击吗?如果说这嫁妆制度固若金汤,难以改变,我们首先得考虑到英国的女权运动,在南亚次大陆并从未开展开来,突破进入到印度等级森严的传统社会。
1961年印度政府曾立法通过禁止嫁妆法案,并于1983年修订此嫁妆法,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种姓嫁妆制度迄今仍然富有强大生命力,历久不衰,除了一小部分受西方思潮影响、男女双方及其家长均为愿意放弃传统者之外。
就因为男方对女方嫁妆的重视,双方娶嫁的谈判就不马虎,女方拿不出就赊欠也行。问题是结婚后长期赊欠就会出现家庭暴力和妇女受虐待事件。据估计,印度每年因催债逼死的女性有数千人,而死者绝大部分是年龄18到3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逼死的方式繁多,包括逼迫自杀、男方家庭成员或雇人谋杀等等。
纵观之,不管在殖民地时代,还是在独立后的70年间,印度妇女的地位依然处于低下和缺乏保障的地位。在经济上,印度女人依然缺乏经济权利和经济独立能力相对低下。她们的存在价值仍然以结婚生孩子和支持丈夫为主。
印度依然是个男权盛行社会,女人即使工作赚钱,依赖丈夫仍觉得是天经地义。既然处于这样的观念和社会地位,妇女仍然不得不仰赖父母多给嫁妆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拥有古老文明的印度,人们受传统力量的约束,但又想利用它去约束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环环相扣。一个受害者同时又是害人者,特别受害的又是女人。女人受害,成为无助者,但她们又无法挣破这个枷锁,取得自由。妇女解放和自由在西方价值观看起来何等重要,但自由在印度妇女眼中却是一肚子的无奈与无助,似乎遵循旧制才是出路,而且她们也不完全把嫁妆制看成不合理。
在如此保守和似乎停滞的社会条件下,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古往今来持续已久的嫁妆问题绝非易事。试想我们外人看起来是一个陋习,但许多印度人却还拥护它、包庇它,法院又能有什么作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