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最高理事会经裁决,寻求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款考虑全面特赦前首相纳吉。先不说其他,就团结政府的诚信而言将大大减半,原本希盟以为羁縻了国阵就能顺风顺遂、大势已定,殊不知更棘手的矛盾将迎面而来。
虽说网民反应两极化,双方采取网上联署的方式提出意见,纳吉应该被特赦vs反对被特赦,显然后者就已高达15万人次压倒前者的1.3万人次。只是网上联署往往只能提供反映和参考,合法的民意基础仍然是透过选举途径。
可是,去年大选实在出乎预料,国阵面临比2018年更糟糕的大败,而希盟和国盟则呈旗鼓相当,使得国阵能以造王者的优势重新稳住其江湖地位。最终团结政府之所以能顺利上台执政,拜的是国阵的加入才得以过半多数执政。
惟国阵这个烫手山芋并不好使,巫统主席扎希目前虽然能够借执政稳住大局,但巫统内部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足以让国阵分裂和影响政局。当然,由希盟各党居多数的团结政府,即使国阵不幸脱出,加上东马各党如砂盟(GPS)的23席、沙盟(GRS)的6席,以及其他小党的7席等,仍旧能凑足118席过半执政。而且东马政党不仅见风使舵,同时亦不甚认同国盟趋宗教极端的理念,所以保住稳定支持率其实不难。难的是究竟该如何应付国阵与尤其是巫统这个不稳定的因子。
巫统此时抛出特赦前首相纳吉,是191区部提交备忘录之结果,巫统最高理事会即使想设法挡下也无所适从。然而3月31日经联邦法院裁决,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一案已罪名成立,并被判刑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绝妙的是,巫统最高理事会接受备忘录并裁决支持特赦,是以《联邦宪法》第42(1)条文为杀手镧,即各州苏丹同时拥有特赦和暂缓州选所发生事件之裁决,亦就是正如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所强调的,成功或否都取决于国家元首的决定,巫统没办法迫使也不涉及其中。说不好听,即是把球踢给国家元首陛下。
安华尴尬处境
这招之所以高招,即是巫统不必对此事负上任何责任,而纯粹根据《联邦宪法》来操刀。因此,目前难堪的不会是国阵和巫统本身,国家元首陛下和团结政府首相安华乃至执政党团都将陷入十分尴尬的立场。但最大的问题更是,团结政府各党都没有明显的立场,公正党主席兼首相安华觉得巫统申请特赦并无碍团结政府的关系,而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则强调这是巫统的立场,并非团结政府的。
然而即使球踢给国家元首,那还不是最严峻的事,陛下的君权仍只是参考,若裁决特赦则将根据《宪法》第42(5)条成立特赦委员会,此球极可能轮番转至安华和政府脚下,所以政府即使能躲过利益冲突,仍然躲不过法律程序。
巫统此番出招,实不违背其宗旨,也不背离宪法,它有权提出申请特赦,同时亦能借此圆满收尾。纳吉即使被特赦,可能仍旧减刑和须服满一定刑期,这可能是对团结政府挽留和避免矛盾的最佳收效,但就特赦纳吉一事,团结政府虽可以持续安稳执政,但对其声誉即将造成很大的贬损和持续扫地,尤其是大选前靠批判国阵腐败无能的希盟,在与国阵合作后已被指背信,如今纳吉特赦案,亦将继续被选民视为评估的照妖镜。
最高兴则莫过于在野的国盟,在即将来临的6州选举中,各种免费送来的“子弹”,将可集中强攻团结政府,巫统若陷入严重危机,它将能视情形再另找其他方案或出路,但希盟则将蒙上一层污点,除非选民“打死不走”,但“打死不走”则失去下限,昔日的正义凛然最终将流于表面,“没接到消息”就顺水推舟、乐见其成,想鸵鸟一样闪躲。政客此番浮沉,改变最终只沦为空壳,选民也只能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