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一场致命车祸经过6年审讯与等待,终于尘埃落定,被告沈可婷被判无罪释放。此案牵动许多人心弦,不单是因为8名死者都是16、17岁青少年,更多的是基于种族问题在其间游走与扞格。华人撞死马来人,是“关键词”。
回顾案发经过,其实就是一场车祸。交通意外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国车祸死亡率在世界早已“名列前茅”,去年5月网上驾驶教育机构ZUTOBI的调查指我国是2022年全球驾驶危险国第8高的国家,数据显示每10万人预估有22.5人死于车祸,车祸死亡率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每10万人预估有32.3人死于车祸的泰国。
车祸发生由各种因素造成,通常离不开驾驶人态度问题,包括吸毒、喝酒、打瞌睡、驾驶技术欠佳、危险驾驶和超速等。但此案却无法证明被告人沈可婷存在“危险驾驶”或“鲁莽驾驶”,她没有酒驾、没有车内玩手机、没有超速,在“正常驾驶”途中但却遇到“非常状况”,此“非常”是“不可预知”,也“无法防避”。
这与驾驶者态度几乎没有直接关系,而是道路出现突如其来障碍物而导致的悲剧。有谁会想到在夜深人静的凌晨时分,通畅无阻道路会出现众多青少年以极其危险方式骑著蚊型脚车进行狂野的飙车行为。你就是小心再小心,夜空下的正常车速,聚精会神也难保不会撞到他们。
此类“蚊型脚车”是经过重度改装,没有煞车器、没有车灯、没有响铃,行驶中在达到高速时骑士会用腹部顶著鞍座,双腿向后伸展且不碰到踏板,如同超人飞行的姿势。我国青少年对这类刺激性的“骑术”乐此不疲。
由于死者都是脚车骑士,从弱者保护的观点,轿车撞脚车,人们第一个印象就是“大”欺“小”。就像有些国家包括中国,轿车撞脚车,法律多是先护著脚车骑士,而脚车骑士撞行人,通常都是先护著行人。也就因为罪责不清,导致车祸发生会出现违反常理的纠结,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回顾2010年10月20日发生在中国西安市一起交通肇事引发故意杀人案就是其中案例,此案令中国举国震惊。事发经过是肇事者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驾车撞到骑电动车的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尽管此时张妙并未死亡,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但药家鑫不但没有救人,而且用携带的一把八寸长刀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
法律保护
药家鑫最终被捕及被判处死刑。当被问到杀人理由,药家鑫的回答是:“害怕撞到农村的,特别难缠。”这个典型案例,显示法律如果无法对车祸的“是”与“非”有清晰的界线与判断,就会导致一些人为了逃避罪责而作出傻事。药家鑫案后来被评为2011年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沈可婷案最终被判无罪,绝对是一个具有“指标性”的判决。这个判例清楚的传递了一个讯息,即是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力终将被保护,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违法者不会因为本身是“弱者”而受到法律的护航。
就是到今天,我国飙车一族仍然猖獗,特别是摩哆骑士总喜欢在夜晚时分聚集在一起飙车,政府尽管雷厉风行取缔,但效果有限。
飙车族为何屡禁不止,难以约束?其与青少年成长经历息息相关。其实,青少年常被社会所期待与要求,面对各种压力如果无法有效舒解就会寻求逃离,而飙车是一种对社会的脱逃。心理学家普遍认为“飙车”已然成为青少年宣泄烦恼的最佳途径。他们通过飙车来炫耀个人、发泄怒气或挫折感、表达反抗权威的感受、表现英雄气概、借此获得同侪认同与异性青睐等。
我们国家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是否应早日规划有效休闲活动空间,让青少年有机会发泄他们旺盛的精力,包括投入建造有序的、安全的、符合规格的赛道让他们“比拼”。庞大的购物中心内也应仿效新加坡那样设立免费图书馆,让青少年有一个休闲去处,进而培养阅读习惯等。
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青少年的飙车行为将难以遏制。沈可婷案如果没有给我们深刻的反思与启发,类似惨案只会重演,你相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