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国朋友曾告诉我:“碰见陌生人问路,就算对方是小孩或老人家,你得赶紧跑!有些心地善良的女生帮助对方,就被拐带到千里之外,永远回不来了!”这番警戒始终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最近“徐州八孩母亲事件”使中国妇女拐卖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人口贩卖是遍及全球的犯罪现象,但中国的“拐卖新娘”有其特殊成因和社会处境。中国男女人口比例严重失衡,目前男性比女性人口高出3000多万。[注1] 男女人口差距在城市地区导致性交易蓬勃发展(尽管嫖娼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在乡区则还是有许多“光棍”,其家庭通过人口贩子购买年轻女性以“传宗接代”。
中国人口贩卖猖獗,受害者的下场包括强迫婚姻、性剥削、奴役劳动等等。单单是境内,每年就有一万到两万人被贩运,当中以妇女和儿童居多。通过贩卖人口获得的利润每年超过70亿美元/293亿令吉,比贩卖毒品或军火的利润都还要高。庞大的市场需求与高额报酬使犯罪集团更愿意冒风险拐带女性,况且实际风险非常小。人口贩子很少面对法律对付,即使遭逮捕,刑罚也相当轻微。
被拐卖的女性年龄一般介于13至24岁,绝大多数是被卖到乡区成为“新娘”。她们通常受到囚禁,被迫成为购买者的生育机器。如果她们试图逃跑,当地村民往往会同情她们的“丈夫”,协助找人并“归还”购买者,即使那些女子饱受虐待和强暴。
由于本地供不应求,也有许多女性是从缅甸、柬埔寨、朝鲜、巴基斯坦、越南等国家拐带或以工作招聘为饵诱骗入境。中介以大约3000至1万3000美元(1.2万至5.4万令吉)的价格将她们售卖给中国家庭。[注2] 她们的原生国家往往跟中国关系复杂且势力悬殊,所以其政府几乎无视她们在中国的悲惨命运。
消失的女性
讽刺的是,现今女性成为千金难买的“货品”,正是过去女性被弃如敝屣的恶果。在1979年至2015年的一胎政策下,中国发生了数十年大规模的性别灭绝──杀害女性。
一胎政策没有规定孩子的性别,但大多数人会想要儿子甚于女儿。中国传统里继承家族姓氏和产业的是男性,供奉祖先的也是男性。女儿是“赔钱货”,出嫁就成为“泼出去的水”,伺候夫家。养儿防老的普遍观念促使人们希望自己生育男孩。况且,男性的平均收入、就业与升迁机会都高过女性,这种不平等更加剧了偏爱儿子、轻视女儿的现象。
问题是,孩子的性别是无法人为控制的。以性别选择为由的堕胎、杀婴、弃婴、卖婴导致了中国有至少5000万名女性消失。[注3] 实际人数很可能远非如此。强制的计划生育政策与男尊女卑的文化结合起来,导致无数女性被当作货品买卖、谋杀和失踪。
中国法律禁止谋杀、拐带与人口贩卖,但共产党的指示盖过立法和司法的权限。生育控制政策通过严密的审批过程、准生证制度、意识形态宣导与同侪压力监控落实。举国上下为了迎合一胎政策,集体犯法却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一胎政策不仅侵害公民的生育权,更导致了国家机关纵容对女性的屠杀。
违反生育规定的女性面对威胁、财务压力与特别“辅导”,有些还被官员押送至诊所堕胎。未获得准生证的女性被迫置入子宫内节育器。已诞下一孩的女性在政府施压下签署协议,进行输卵管结扎以永久避孕。不过,男性无需承受绝育手术之苦,以免影响“雄性气概”。而且,许多男性对性病认知不足,只考虑到女方已进行避孕手术而忽视性安全,加上卖淫现象泛滥,导致性病暴增。
现代中国女性已不再为了变态的美学和强化她们对男性的依赖而“裹小脚”,却在失当的国家管理和父权文化下“裹子宫”。这些残害女性身体、迫使千千万万生命消失的手段构成了另一波危机: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人口老龄化、独生子女人格发展问题与伴随而来的家庭与社会问题。
贪腐官员成人口贩卖共谋
讽刺的是,就在一胎政策开始的隔年,中国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内容包括赋予女性在生育方面的权利与自由。中国亦签署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这些条约表明中国有保护女性和小孩免于贩卖或虐待的义务,实际情况却背道而驰。
中国于2007年制订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又于2010年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然而,许多因素使防止人口贩卖的成效大打折扣。地方政府缺乏落实打击人口拐卖的资源,而且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严重,甚至成为人口贩卖的共谋。[注4] 中国政府的不透明、对公民团体的严格管控、限制国外反人口贩卖组织的调查也构成了重重阻力。
拐卖新娘的悲剧反映出畸形的政治与社会结构、执法不力与重男轻女的文化——尤其是延续香火的病态观念。中国政府杜绝人口贩卖罪行的意愿有多坚定,仍有待观察,但眼下的徐州事件,官方显然只顾粉饰太平,并未答复种种质疑,反而加深民众的愤怒以及不信任。
从一胎政策到拐卖新娘,女性的子宫皆任人宰割。中国政府与人民需要深切反省一波又一波的灾难是如何发生的——这赤裸裸的现实已无法掩盖。
注:[1] 中国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2021年5月11日。
[2] https://www.hrw.org/news/2019/10/31/chinas-bride-trafficking-problem
[3] Susan Tiefenbrun, Christie J. Edwards, “Gendercide and the Cultural Context of Sex Trafficking in China,”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 32, No. 3, p. 731, 2009.
[4] https://www.refworld.org/docid/484f9a0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