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里12月27日在雪州万津骑脚车撞上路面坑洞而跌入沟渠,导致脸部多处轻微擦伤。他在推特上传了3张额头和鼻子擦伤的照片。贴文写道“坑洞、沟渠、凯里,2020年持续多难”。
这是去年岁末一条经常都可能发生的事情却意外成为令人关注的新闻,原因无他,因为受伤者不是别人,是“尊贵”的部长之身。部长小意外,也只是轻伤,但非同小可,负责道路的瓜冷公共工程局不得不隔天火速去修补这个害部长受伤的“路洞”。工程部不仅展现“极有效率”,而且还赶紧向凯里道歉,只差没有开口提准备“理赔”。
从新闻学角度看,如果一般人不幸撞到路上坑洞而跌伤,就是投书工程局也未必会受到青睐,而部长身份与光环,使得工程部马上面对两方压力,一是媒体报导逼使工程部不敢视而不见,一是凯里“部长身份”使得工程部担心被责怪。当然,媒体在这里扮演了重要角色,起著社会监督功能。但我们不得不注意,媒体在选择新闻时同样是以人物的“新闻性”为考量,凯里跌伤绝对是新闻,而一般老百姓跌倒除非是重伤或丧命,否则其能见报的“新闻要素”机率很低。
这是何以部长与社会显赫者一举一动都具有社会示范作用,原产业部长凯鲁丁去年7月由土耳其返国没有遵守14天隔离令,之所以会引发国会与社会抨击,此举确给社会造成极端不良示范,而卫生部也没有对其违法采取严厉对付行动,结果社会上出现许多人有样学样无视禁令,在行管令期间到处趴趴走,1000大元罚款似乎也难起作用。当国防部高级部长沙比里痛骂那些民众冥顽不灵者时,恰恰是自打嘴巴,只会大骂老百姓,对高官违令却噤若寒蝉,暴露官官相护的丑态。
当然,媒体在选择新闻题材时当然确保“事件情节”有可读性,当新闻人物没有吸引力时,除非是事件本身能“吸引眼球”,甚至有些媒体还追求满足“煽色腥”要素,不然一般公众要得到媒体“关照”是很难的。一般人遇到与凯里同样情况者不计其数,但通常是自认倒霉。
凯里一句话胜过千百人。当然如果部长不幸伤得更严重,会更具“新闻性”,只是不知道负责道路的工程部负责人会不会辞职谢罪。最近马来西亚一名女生在台湾台南意外遇害,导致舆论排山倒海的向执政党施压,其就读的长荣大学校长最终引咎辞职,这其实就是责任政治。
质疑工程部双重标准
国人看不懂何以如此,质疑怎么学生校外遇害,校长也会丢官。但从政治责任的角度,校长虽然不直接管理学生安全,但对于一级主管的辞职谢罪,彰显的是机构最高领导面对任何的管理疏忽与纰漏,都有义务负起连带责任。而政治责任是建立良好施政的必要手段,不然官员只会忽悠民众。
凯里跌伤,并无大碍,属不幸中之大幸。但很多网民向工程部群攻与怨声载道,这明显是对工程部双重标准大为不满。民政党副主席邱孝利指路洞常造成道路使用者伤亡是我国老生常谈问题,多年来没有真正解决。
对于公共工程局总监莫哈末祖基菲里苏莱曼表态该部有11种投诉渠道,可供民众直接投诉道路情况,许多人与邱孝利一样都质疑工程部接获投诉后是否有即时行动?1月3日吉隆坡就发生一名75岁华裔在蕉赖康乐花园朝谷中城购物广场方向的路段撞到路洞,摩哆失控,当场摔死路上。此悲剧该向谁控诉?
我们相信工程部不会因此事而会有“悔悟”,今后再面对路洞而受伤民众的投报,恐怕也是“敷衍了事”。其实在法律上,只要政府没有制定“国家赔偿法”,针对由于道路没有妥善维护而导致个人损失与伤亡提供合理赔偿,这样的路洞受伤事件是不会给负责机构造成任何压力的。
台湾于1981年制定的国家赔偿法,其中清楚规定:“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者,国家应负赔偿责任。”2016年台湾逢甲大学调查显示,国赔的中央机关排名,以交通部居冠,共193件,赔偿达台币3.89亿(约5568万令吉),其他的国赔包括天灾、军训事故、行政疏失、校园管理不当及工程意外分别在台币900万(约120万令吉)到2亿(约2863万令吉)多不等。
讨论制定国家赔偿法
此国赔法的精神当然是在保护公众在面对政府不当管理导致意外伤害下可以寻求的救济方式。政府没有维护好道路而导致的伤亡,甚至是政府工程部在修路时没有作出“明显”而“清晰”的道路标识而导致公众交通事故,都有责任给与理赔。通过“国家赔偿法”,一般民众就可通过法律渠道来寻求个人财产与生命的保护,这才能有效遏制工程部只会看高官脸色,而把民众声音当耳边风。
凯里的轻伤,如果能换醒我国社会及国会议员认真去讨论制定国家赔偿法来保障路洞受害者,就远比只听工程部毫无承担的“空头支票”来得有意义。政府现在对新冠肺炎的防疫政策似乎进入“自己照顾好自己”的思维,其实这是不负责任的作法,将导致疫情恶化。路上坑洞的解决,只要一日没有严格法令来保障民众的利益与进行赔偿,一切的“保证”都只会流于“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