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会的第14届全国大选第2季第2次国会下议院会议,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的修宪案是否通过,成为会议的焦点之一。希盟曾经在上届竞选宣言中承诺,一旦执政,将把现有的最低投票年龄,从21岁调低至18岁。但调低最低投票年龄绝非易事,因为这涉及修改宪法的程序,议案必须获得国会至少2/3或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才有可能通过修宪。
基于希盟本身的议席还不足2/3,因此要修宪,希盟就不得不得到反对党的支持。问题来了,降低投票年龄真的是改革议程中的必要之举吗?
考量年轻选民素质
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指出,民主在自由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约束与奴役中寻求平等。
一个社会要想建立良好的秩序,便离不开人们的守法意识,法律要是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遵守与认同,那便是形同虚设。最初的人类社会里,人们之所以遵守法律,是因为人们相信法律是来自神的启示,它很大程度来源于人自身的宗教与信仰。
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与封臣定下了社会契约,从而促成人们守法的原动力。民主社会里,政府通过民主程序而产生,这些议员们组成的立法机构负责把广大群众的意志升级为法律。由于法律是根据人们的意志而定,违反法律便是违反了自身的意志,人怎么会跟自己过不去呢?
此外,民主制度是让人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家管理,以及监督国家公仆的有效工具。投票这一巧妙的设计便是把决策风险转嫁给了选民们。决策重点包括制定法律、确定预算、任命官员以及撰写社会的普遍规则。每个参与者都为决策出一份力,因此很显然,要想做出高质量的决策,选民本身的质量便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之一。
当然了,围绕这议题的讨论也是十分两极化的。希盟认为,18岁的年轻人已有足够的成熟度和智慧去遴选政府。此外,支持降低投票年龄者普遍认为,让青少年更早地参与国家大事,能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操。那反对的意见通常也就是一切支持意见的反面。
每个人对于成熟的理解不同,因此各国的法定投票年龄也相当不同。事实上,投票年龄在世界上很多民主国家都有年轻化趋势,大马政府的举动很可能也是为了赶上这股潮流。
减少纳税者选票分量
《经济学人》曾提倡各国将合法投票的年龄调低至16岁,其依据是因为西方青年投票率低、政治冷漠的问题日益严重了。他们认为,如果在年轻时没有投过票,长大后便有可能对选举疏远,这么发展下来的话,最终投票的人将是少之又少,这将直接威胁民选政府的合法性。当然,其对此也给出了许多充沛的理由,但是马来西亚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同。
国内的年轻人对政治并不冷漠,他们勇于发表自身的意见,而且也在改朝换代中扮演了重要的新兴力量。因此把投票年龄降低的说法似乎不具说服力。
自改朝换代以后,政治变成了大马人的心头大事,比起享乐主义,他们更关心纳吉的脸书和其官司的进展,以及政府肃贪的决心。这对国家以及民主进程来说都是好事一桩。
民主的一大特点便是奉行“同票同权”原则,一个人无论其社会地位或权力如何,他的选票都是具有相同份量的。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民主也一样。人们遴选出政府后,政府的大部分费用都将由纳税人承担,而越富有的人也就必须缴交更庞大的税金,因此这样的制度其实价格不菲。
18岁的青少年可能拥有足够成熟的思想来选举出他们青睐的候选人,但他们通常是刚从学校毕业步入大学或刚入社会工作,在各个方面他们都是初来乍到,因此要想从他们身上找到支持国家运作的税金是难上加难。他们很难为这样的制度而付出更多,但把投票年龄降低却意味著那些为国家税收而付出心血的人的选票份量也会随之而大大降低,因为选民增加了。
纳税人即为社会贡献良多,也为国家提供收入源头,理应享有较大的话语权。无缘无故把这部分权利转让给新加入游戏的人,对他们而言似乎不是很公平的举措。投票年龄应该不应该降低,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