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长期以来研究中国农民问题,他在2001年写的一篇文章指出,在中国历史上,农民的税务问题走入了一个怪圈:农民每改革一次,税就被加重一次。
秦晖将上述的定律称之为“黄宗羲定律”。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在明朝灭亡后,他不愿意认同清朝,并反思明朝为何会灭亡。他发现到历朝历代的赋税制度在进行改革初期,设想是美好的,可是农民终究难逃越过越辛苦的困境。
黄宗羲在自己的名著《明夷待访录》指出,中国历代税务改革,农民虽然卖了农产品拿钱交税。但是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除此之外,农民耕种的土地无论好坏都要被朝廷征税。许多改革后的新税务看似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地方官员都会想方设法榨取农民,这些“见不得光”的税务最后压垮了农民。
回不去SST 1.0时代
据明末推行的一条变法为例,朝廷通过整合税赋将地方政府征收的杂税集中到中央,统一按田亩的大小核算税收,即使农民的田地大小与富人相同,但富人的田地质量较高,产量上的差别必然带给农民更大的税收负担,结果违背改革初衷。
看回新马来西亚,虽然政府以减轻人民负担之名废除了消费税(GST),但是又以救国之名重新推出销售与服务税(SST)。许多民众误以为这是过去所推行的SST,却不知它的计算方法与征税范围是和过去的SST完全不同,我们的生活负担水平是不可能回到SST1.0的年代。
除此之外,新政府近日表明考虑实行汽水税,希望借此来减少人民用糖,与前朝政府提高白糖售价之缘由异曲同工。羊毛毕竟出自羊身上,取消消费税所失去的财政收入,最终仍需要人民买单。巧立名目的税赋,与前朝政策又有何差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