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马首富郭鹤年一度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先有争议性的部落客指认他资助在野党推翻国阵政府。随后巫统最高理事达祖丁警告他不要忘本;首相纳吉则在公开场合点名声称,若非国阵帮忙他不会成为“糖王”;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甚至炮轰他忘恩负义,挑战其交出公民权。
毋庸讳言,这样的言论有失公允,且充斥了偏见甚至恶意。首先,企业家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私人企业是社会组成的一分子,能够繁荣经济,发展实业与服务业,并非只是给企业主带来金钱名誉,同时也给社会增加财富,给政府增加税收,给民众增加就业机会,无视私人企业这些基本的贡献,不是缺乏常识,就是存心骗人。作为政府官员行为,那就不仅是骗人而且是欺人了。
其次,企业家自身素质也是成功的必须条件。没有诚实无欺的品格、善于经营的头脑、百折不回的勇气,一个人小有成就或偶有发达并不稀奇,但能够成长为世界财富榜上的前茅人物一定有其先天的禀赋与后天的努力。外在环境自然也很重要,公平的政策当然对大多数人有益,也可能造就一批富人,却不可能把人人都打造成企业家。
政府官员的逻辑实质是自视为公众的主人,以为公众为政府服务,这其实是让权力的膨胀迷惑了眼睛,颠倒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作为一个民选政府,理应为国民服务,诸如提供安全保障、优质教育、公平政策与保持廉洁高效作风等等。如果政府不能达到这样目标或者做得不够好,民众都有权利对政府提出批评,用言论、行动表达不满,敦促其改进,直至用手中选票助力“改朝换代”,形成健康持续的“两线制”民主,从而为实现更加公平、正义、美好的社会铺平道路。
客观说,国阵政府自其前身联盟政府从1957年大马建国开始执政至今,有所作为,成绩显著。
拥捐资的自由权利
整体而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曾为亚洲“四小虎”之一,人民日益富足,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说到底这只是政府在尽应尽的职责,能够长久执政更应该感谢大马国民长期的信任与支持。而按照某些政府官员的逻辑,是不是所有国民都应该感恩国阵投票给国阵?可惜,事实是在13届大选中选民多过半数的选票投给了在野党。如果就此指责那些大马国民忘恩负义,显然有点荒谬!
吊诡的是,郭鹤年对在野党捐款是否属实并无定论,对国阵及其成员党的捐献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其自传公开提及曾多次在选举期间提供资金给国阵,也多次拯救马华公会,包括1986年在新加坡法院以巨款保释时任马华公会总会长,以及挽救马华公会注定失败的商业项目。英文版自传则坦言:“自1957年独立以来,我常被要求捐款给执政成员党,巫统与马华。我很愿意、乐意及慷慨地捐款给他们。”
且不论郭鹤年已否认给在野党捐献资金,退一步讲,他或者其他任何华商任何大马商人——无论他是马来人、印度人还是华人都有这个自由与权利,而这决不能成为政府官员斥责与威胁甚至制裁他们的理由。
恰恰相反,民意的走向就是政府的警示与鞭策,政府应该从中找到差距与不足,吸取教训积极改正,继续获得支持为民服务。如果政府一味发出批评与威胁,只会凸显自身的傲慢、狭隘与顽固,于收拾民心无益,只能自毁长城,在失去部分人心的情况下,可能丢失更多的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