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联邦宪法中,每名年满21岁的公民都有资格登记成为选民,并拥有投票权来投选治理国家的联邦和州政府。而有别于其他国家,我国所采用的选民注册方式并非自动注册,而是合格者需向当局申请注册为选民,才能真正获得投票的权力。
我国宪法保障了每位公民参与民主过程和选举的权力,这也是我国在英殖民马来亚时期所无法享有的权力。在我国独立前,当时的马来亚人民根本没有选择领导人或政府的管道,因此上一代人渴望能得到投票权利来自主决定国家的未来。
而现今,在我国独立了60年后,国内却出现废票论,在国人讨论著是否要放弃手中投票权的当儿,又有没有想过这些你所想要放弃的投票权力,是过去先贤用血和泪所争取到的成果。
投废票固然是个人的权力,谁都没有资格去批评别人的选择。但投票就得为选票的结果负责,当废票论开始在社会中发酵,并影响到国内政局的发展时,我们确实该思考的问题是,投废票的结果是救国还是救国阵?
废票论的出现源自于部分选民对于国内两大阵营,国阵和希盟的不满。
而且投废票的群体不乏来自在野党支持者,因此也出现另一种说法,则是用废票来教训在野党,如此才能让在野党痛定思痛,并最终做出改革。但这种论述是建立完美的设想上,而现实是残酷的,一旦在野党在大选中溃败,身为当权者的国阵绝对不会再让在野党能有翻身的机会。
默许国阵继续执政
在野党在上届全国大选共夺下了89席,而这也是在野党酝酿了近20年所达到的最好成绩,因此若本次大选在野党无法突破国阵的堡垒,甚至让国阵重夺2/3国会优势的话,那对于在野党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甚至是致命的一击。这足以让希望联盟画上句点,并重复第13届大选后,人民联盟破裂的局面。
而在野力量的分解也将让整个改朝换代的希望彻底消失,在面对国阵政府重夺2/3国会优势的的打压和选区划分不公的情况下,在野党将更难打倒国阵,在这种优势下,国阵绝对可以说是废票论下的最大受益者,一方面选民惩罚了在野党,却也饶过了国阵。
鼓吹投废票的论述问题,出现于只让人们关注现有在野阵营所面临的问题,而忽略了如何去用其他的方式,来矫正对于在野党的不满,利用五年一次的珍贵投票权来抗议,只能宣示个人不满情绪而无法对于大局产生更好的改变。
无疑的是,投废票者想要通过选票来传达不满讯息给于在野党,但同时也默许了国权政府的继续领导,对于国阵而言,看到选民去纠结于是否要投与敦马联盟的在野党,而忘记了国阵现在所面对的贪腐和滥权问题,这绝对是国阵所最想要看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