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与分权,是个自古以来,便困扰著大规模组织与国家的课题。一个国家会走向集权或分权,则涉及了复杂的多种因素。一般来说,面对危机或强邻的国家,会趋向集权,而安全感高的国家,会趋向分权。当然,这都是个程度与层面的事,即在哪一方面,集权或分权到什么程度,而不必然是绝对的。伸言之,在一般情况下,它有一个合理与适度的集权或分权的事宜。
就印尼而言,在苏卡诺执政的旧秩序与苏哈多执政的新秩序时期,印尼走集权路线,而在1998年后的改革时期,则出现变化,如在1999年哈比比总统便提出了分权的提议,且在2001年初付诸实行。由于这个地方分权(De-centralization)来得突然与范围颇广,也有人称之为大爆炸(BigBang)。
在这个提高地方自治的计划中,29省与好几百个市、县均享有自己决定预算案与行政事务的权力,如公共卫生、公共工程、工商业发展、投资及环保等;同时,也享有分享矿业林业的收入等;伸言之,它不止于决策权,也包括财政分权,如石油收入的15%与天然气收入的30%归地方所有。百分比较大马还高。至于国防、外交、司法、金融等,则归中央。
缓和中央地方关系
何以进入改革时期后,印尼会从集权走向分权?主因在于缓和中央与地方,特别是与资源丰富地方的紧张关系,如苏门答腊的亚齐省会出现武装斗争,争取自治,便与油气收入的分配有关,不全然是宗教因素。实则,在许多国家,如俄罗斯的车臣会出现独立运动,主因之一也是与其油气的生产与收入分配有关,而不全是宗教因素。
此外,印尼也希望地方分权,可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加速经济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削减贫穷与促进民族团结有关。做为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印尼自独立以来,便因权力过度集中于爪哇岛,且资源也过度集中于爪哇人手中,而引起爪哇与外岛的紧张关系。
实则,自1950年代以来,爪哇人与外岛的民族关系便不佳。许多主要政党与宗教组织也多依据民族属性组成,甚至连印尼共产党,也主要是以爪哇人为主。1950年代后的分离运动,也与此有关,如建立伊斯兰国的武装斗争,也是以外岛的苏门答腊人为主;也就是,连宗教与意识形态的分歧与斗争,也与民族属性,即爪哇人对非爪哇人相关。
移民外岛政策引不满
如1950年代最大的伊教政党Masyarni便是以苏门答腊人为主,而与苏卡诺合作的政党,则以爪哇人政党为主。显见,外岛人对爪哇人是有一定的不满情绪的,苏哈多时期搞的移民外岛政策(Transmigrasi),即把爪哇人与马都拉人(Madura)为主移到其他地大人少的地区,也曾引起当地人的不满及暴力冲突。
据知,在1969-89年期间,便迁移了约650万人到外岛,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当地的人口结构。在大马,砂拉越州则迄今,依然限于西马人的入境与在砂州的就业机会。
这个地方分权计划,无疑能大大缓和中央与地方的紧张关系,可也产生了不少的消极作用,特别是使腐败更为普遍;同时,也加剧了行政割据。
从民主化的角度看,分权理应可提高行政效率与地方民主,可如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所出现的弊端一样,印尼的分权也加剧了恩庇政治(Patronage)与自然资源的破坏,特别是对矿产与森林的滥伐,甚至影响到邻国,如烧芭引起的烟霾。
此外,它的促进地区发展的效果并不显著,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没有太大的改进,反而是地方行政单位暴增,剧增了行政开支,其可持续性,还得看大宗商品价格。
就民主化而言,无疑,直选当地政务官如省长、市长、县长大大提高了地方民主程度,可也加剧了金钱政治的泛滥与买票行径以及地方诸侯的崛起,进而提高了竞选成本与钱权交易。更有趣的是,选民也要求金钱或物资赠与。这种政治文化是否阶段性的,则有待时间来证明。
据此,2014年,印尼国会通过议案,要取消地方直选政务官;只是,由于地方精英与公共反对激烈,终而又撤回取消直选;惟却从技术面加强监督与管制,特别是有关发放开采矿产与森林资源的许可证类的权力。可以预见,这当然会引起地方精英的反弹与挑战,如把问题带上宪法法庭。有些地方精英则识趣地与中央政府的有关高官疏通关系。反正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由官而贵由贵而富
简言之,与发达国家不同之处是,发达国的放权或分权,多出于提高行政效率或减轻中央政府负担的考虑;可在发展中国家,则涉及了复杂的利害关系。这里也涉及了价值观与出人头地的进路事宜。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法治未到位,外加上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不少人更怀有由官而贵,由贵而富的念头,即用权力来发家致富的官本位思想。
因此,要地方精英放弃直选,既不民主,也不符合当地人的意愿。看来,如何加强管制,减少其消极作用才是可行之道。在法治未到位的国家,民主化本就是一把双面刃。
从经济的角度看,地方分权也无助于拉平不同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对资源贫乏的地区言,更是不利;只是,就像中国的经济一样,先让一部分人(部分地区)发达起来,以先富带后富,也是不得不尔的办法。有道是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如何收放有度、合理集权、适度分权,本就是个学习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