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的一个捐血活动上,巧遇卫生部的官员推广捐器官运动。“捐器官?哦!”也没太假思考,就填了表格拿了卡。
看著旁边的朋友,“喂,你也签吧!”朋友面露难色,过后还说了番话:“兄弟,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我来捐血,我老母亲知道后还要叽叽歪歪上几天,屡熬补汤给我吃喝。捐器官?她还能吃睡吗?”
几年前在一个慈济、孝恩集团和马大医学院外科主治医生陈庆华教授的活动上,接触了陈教授推广的“大体捐赠”主张;即鼓吹捐赠遗体,给予医学生们充当“尸体解剖学”的教学材料。陈教授也即席解说了各种大体捐赠的先决条件,对死者遗体的庄严仪式与敬重等礼仪、医学道德操守要求、严格的程序等规定。
那岂不是“死无全尸”?这是冲进脑袋的第一个想法。先父当时仍在世,他不会反对。继母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应该也不会有异议,兄弟姐妹也会尊重颜色笔的选择。但是,这“死无全尸”的传统观念一直在脑海里翻滚,也和在场的嘉宾们说“我还是有心理障碍需要克服。虽说我有火化骨灰洒大海的意愿,但还是很难想像自己的遗体先被‘千刀万刮’一轮。”反正都要火化成骨灰,哪来这么多忧虑,不就当医学教材几个月吗?但,心里仍是反复的思考著这个问题。
大体捐赠,这可比死后捐器官的传统观念和个人心理障碍大得多。有说“人死大过天”,说白了,就是对一位往生者的基本尊重和对保全遗体的一种庄严态度。然而,一具佛家的皮囊,若能造就未来的医生和医学的进步,这种态度岂不更应受到推崇?脑死后捐献器官和往生后捐出遗体,不也只是程度上的差异吗?
传统观须与时俱进
更何况,大体捐赠,当个“大体老师”,程序严肃及庄严;解剖后,遗体完整性严格处理,也都不缺对死者的尊重。经过几年挣扎,颜色笔总算内化克服了这个心理障碍。“捐吧!大体也拿去用吧。反正也只是个臭皮囊。”
传统观念自有其智慧。但无论那一个宗教思想或传统观念,都必须面对新科技、新科学知识的时代洗礼,并非牢不可破。佛典、圣经、和7世纪时留下的可兰经与圣训,其他宗教和文化传统,都不会有捐血捐器官捐大体的说法。在我国,穆斯林同胞对捐血、器官移植和死后捐献器官,皆有联邦与州属伊斯兰裁判(Fatwa)的规范,允许穆斯林捐赠器官;倒是“大体捐赠”仍没定案。
朋友好奇的问“那非穆斯林的器官,能让穆斯林接受吗?”。卫生部和伊斯兰发展局还特发公告解说,伊斯兰教义禁止的是饮食上的禁忌,血液和器官捐献并没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分。
我国已有超过30万的器官捐献登记者。想想那上万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或许您也不仿考虑上www.dermaorgan.gov.my网站登记捐献器官,当个打破旧观念,遗爱人间的先驱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