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民主体制是代议民主制,或者至少是如此的架构。联邦和州的宪法明确指出,国会或州议会的议员是由选民,在单选区中选出,并代表选民在特定的期限,在议会内通过或阻止所讨论的立法事务。
如果不是在实质上,至少也在形式上,代议民主制在世界各地日益普及。欧洲和美国今日存在的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国的局面,是一个从古代雅典直接民主,到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然后中世纪封建王朝和二十世纪的极权独裁统治的历史进程。
在世界其他地方,新的主权国家保留或采纳殖民者留下的体制,并往往结合当地土著的机制。马来西亚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我们的国会制度是沿袭英国西敏制,而马来文的民主字眼及发音,其实就是源自英文的民主(democracy),同时国会或州议会的称呼“DEWAN”,这字眼却与伊斯兰哈里发时代有关,当然也结合了本土传统的马来君主制度。
然而,如今在世界各地,从英国到美国、印度到南非或巴西到日本,各国国民都感叹,民主制度不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它被某些团体或势力篡夺、劫持或滥用,做为延续他们权力的手段。在不同的国家,民主也可能有种族,宗教或阶级的内涵,甚至更公然成为个别政治人物或政党垄断权力的工具。
国外请愿机制
面对著这样处境,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试图恢复民主机构应有的角色,或改造现有机制,让民主更健全的发挥,有的呼吁脱离中央,甚至是革命。不满的民众将做出抉择,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平台让人们展示不满,因此民间社会在民主空间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瑞士就时一个时常被举例的国家,如何将直接民主融入民主机制,并作为代议民主制的制衡:在那里,只要可获得5万个签名,就能迫使议会对某法案展开公投,而要展开修宪,只须获得10万名公民的签名(1.25%全国人口)就可。
随著技术的兴起,对民主直接的参与越来越强烈,英国及美国,就打造了一个杰出的网上系统,让请愿成为一种正式的政治过程。在英国,如果在petition.parliament.uk网址提出请愿书,并得到1万个签名,政府将作出回应;如果有10万人签名(占总人口的0.16%),有关的请愿将呈到议会上进行辩论。(目前获最多签署的请愿书,是试图阻止美国共和党总统参选人川普进入英国)。
在美国,“到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但现在他们可以通过网上petitions.whitehouse.gov,提出请愿,只要请愿书获得10万人签署(总人口的0.03%),白宫就须回应有关的请愿。
今天,在马来西亚也有一个《公民宣言》,看似已获得120万个签名(占总人口的4%)。该计划是把有关的请愿书呈给国家元首,这方式是援引当年反对马来亚联邦的先例:当年统治者了解民众反对殖民者的情绪,并拒绝承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胁迫及误导下,签署的条约,并对殖民者的政府机制展开抵制,这是最终迫使马来亚联邦计划胎死腹中的关键。
在野党内部分歧
当然,在《公民宣言》上,政府可以说,他们没有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作出反应,而在野党内部也对是否支持该宣言,出现分歧。一些评论家也不愿见到通过寻求王室的力量,来解决政治的问题,虽然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尤其近来有很多类似向王室求助的举动,因为目前国内没有多少个机构,可以让民众有信心。
在此课题上,我认为越早解决越好,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们是否仍然要坚持维持这个国家最初设想的框架和精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恢复原有的机制。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任何的替代方案,需是人民所要的方案。
当然,如果我们有一个成熟的请愿机制,包括政府须对有关的请愿做出回应或在国会上讨论,这将肯定有助于解决此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