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人多口杂、众口难调,由人群组成的人类社会,免不了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与矛盾,而矛盾的激化与表面化,便形成冲突。一说到冲突,总给人一种不祥之感,特别是著重“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传统社会。
但也有社会学家认为,不宜一律否定冲突;因为,冲突也有消极与积极之分。消极冲突也可称为破坏性冲突,而积极冲突则是一种建议性冲突。伸言之,建议性冲突也可起安全阀作用。
对此,首先要为冲突作分类,是暴力还是非暴力冲突。而冲突的起因,是价值、信仰、权力与资源分配不公,抑或是其他性质的冲突。同时,也要看这是种零和博弈,还是正和(Positive Sum)博弈,可否透过对话或利益交易等方式处理。在多元种族与宗教国家,如大马,冲突还可能是种族、宗教或地区性冲突,或是被种族、宗教掩饰著的阶级冲突。
冲突有积极一面
从积极的角度看,为了避免潜在冲突化为现实冲突,或是转危为机,就得面对冲突,而非一昧加以压制或避而不谈。如许多传统的威权主义国家,便倾向于用高压手段压制冲突;只是,若没伴随著有效的处理方式,也只能把矛盾拖延,而无法适当的处理。也因此,当代不少有韧性的威权国家,如新加坡、中国、越南。这些国家之所以具有韧性,便是因为,它们已认识到,冲突不仅仅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可以借由冲突,发现到问题的症结,而予以及时处理。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动摇到政权的巩固地位。
据此,除了严刑峻法外,这些有韧性的威权国家,也注重适度的放宽言论,让民众与媒体可以适度地表达存在于体制中的各类弊端。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民怨有发泄的管道;他方面,也可使掌权者可及时回应人民的合理需求,进而巩固政权的正当性。
近年来,中国大搞反腐运动,也允许媒体适度揭弊,虽可能有权力斗争的因素,确也能在相当程度上,舒缓民怨,赢取民心民意。反之,若让民怨长期积累,反而可能有朝一日一发而不可收拾。
当然,对掌权集团言,这里涉及了一个松紧有度、收放自如的事宜。在威权国家,放宽表达自由,较偏向于揭弊,也就是涉及贪腐、以权谋利、生活压力、贫富过度不均方面。
一般来说,这也是市井小民抱怨最多最强烈的课题,它最终会给人一种政府腐败无能的观感。而腐败无能,也通常是导致大规模民众示威与政府垮台的主因。
因此,要制止腐败无能,对策便是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要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单靠政权内部的监督与制衡是不足的,除了自上而下的反腐倡廉外,也需要广大民众与媒体的自下而上的监督与揭发,只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补互促,才较有可能防止政府腐败无能化。
进而言之,还需要有规范的制度化反腐倡廉机制,而不能单靠周期性的运动式反腐倡廉。此外,矛盾的表面化,也就是冲突,也有助于突显问题引人注意。若一昧强调维稳,过多的稳定,反而使政权难以及时回应民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