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毫无预兆,事发突如其来,事后各安天命。这种境况在我国文化遗产领域,司空见惯。近一年来,就有两宗。
今天,布秧谷文化遗产“突然间”被地产商铲泥机撬起来;去年,玲珑谷文化遗产竟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了。
论喜讯还是噩耗,都是后知后觉:喜讯来时乐得像突然中马票,噩耗来时却如梦初醒,不知所措。至于为何会有遗址能升级为世界文遗和为何又有遗址自己摧毁,我们都不知其然。
当布秧谷传来其千余年前的兴都文明遗址莫名其妙地因房屋计划给铲倒时,危机已不是文物被毁,而是文物何以如此轻易地被毁掉。正如玲珑谷取得国际文化遗产的承认一样,危机不在于寻求承认的困难,而在于得来太过突然。
由于无知,我们想当然尔地以为文化遗产是善承天授,可以任意处置。既然蒙天眷顾,我们垂手即有文遗,丢了一个还会有更多的。所以,有了玲珑谷却没有玲珑谷的论坛和专科研究,有了布秧谷则更离谱到没有宪报公布,更没画界围栅,以至发展商的拖拉机,长驱直入就当它们是几块旧砖石给铲掉了。
少有学术研究
更可笑的是还有政客呼吁赶紧将古迹还原,依样葫芦地把古迹重修。殊不知古迹本来就是历史,是古代人使用过的原件,复制了就等于造假。显要人物连古迹的定义都不懂,难怪你会在“建设至上”口号下目睹著一座座百年老庙被推平之后,政客部长们还自以为是地说,他们会“还回”一座更宏伟、更美焕、更新颖的好庙。
我们对文遗的无知和肤浅,必须归根于我们逃避历史,刻意冷待史迹。为了闪避某些“忌惮”和“禁制”的史实,我们把历史进行切割、断裂和驱散,于是历史没有了脉络。也许布秧谷对政府只有旅游价值,所以除了大肆宣传,却很少有相关的学术研究。布秧谷几乎是讳莫如深。就算是宪报为文化遗产区,也没有实地的堪察工作。于是这片总达224平方公里,面积等于一整个吉隆坡直辖区那么大的文遗区就像个普通甘榜或园丘,放牛吃草,自由进出,甚至有的地段早在20多年前由“前朝”(伊斯兰党州政府)之前的“前朝”(国阵奥斯曼阿洛夫政府)批了给发展商都悄然不语。加上发展商辗转出卖,最新的发展商到底是否真的不知这是文遗区而予以推土,恐怕也只能予以“存疑的权利”。政客们应问的是,为何文遗区可以与房屋发展区重叠?就算是这片地早在文遗区宪报之前就当著建屋区卖出去,是否应该将之赎回?如果发展商“尊重”文遗,把四周都建成千百间华厦,独留文遗在中间而变成“孤岛”,我们可以接受吗?
由于历史的刻意回避、行政的疏忽、人民的肤浅以及媒体轻易的断章取义,这次布秧谷诺大文遗区域中的局部遗址铲除就被联想成是文遗主体建筑的破坏,形成更大的误解。
不得为政治背书
这种错误在文化遗址的报导常常出现。去年6月玲珑谷被宣布为“世界文化遗产”时,华文媒体就有出土骸骨有180万年历史的报导。稍有知识者都知道,“直立人”(Erectus)或“能人”Habilis也都只有五六十万年的历史,大马何德何能可以找出进化提早三倍的古人类骸骨?直到我亲临玲珑遗址察看,现场告示牌说明骨骸只不过1万1千年。所谓的具有180万年历史的,原来是在玲珑谷另外发现的石斧等器具,而这才是世遗价值所在之处。丫环(石器)越过小姐(骨骸)当凤凰,我们“侥幸”得了世遗。华文媒体张冠李戴,读者是不是越读越糊涂?不明白的人如我还在大费思量:如此年代的骸骨在世界上并不算罕见,何以我们被冠“世遗遗址”?
如果我们真的重视历史,就应该持续研究遗址。布秧谷也好,玲珑谷也好,这些遗址上的古人类是些什么人?过著怎样的生活?他们与我们有遗传和血缘的关系吗?还是他们“断代”了,而我们是后来者?抑或者我们背离了他们的宗教风俗,却有文化的传承?
文化遗址或许能为旅游服务,但绝不能为政治背书。许多概念如历史年代、区域文明、文明人种、马来人等是不应该混合的。马来杂志Mutiara Minda最近一期一篇“马来人居住‘巽他大陆’六万年”的宏文,以占婆古国的吉蔑人、菲律宾人、爪哇人、毛里裘里的土著作为这个区域的居住者,来证明这个论点,却不捡取布央、玲珑遗址的考古实证据,也不与我们宪法中的马来人(狭义)的定义作区分。这种为了政治利益而混淆定义,不用考古的手法来印证历史,国人不陷于混乱迷糊和堕入五里云雾才怪呢。
布秧谷遗址的被破坏,是政治、文化、教育和学术界等各种因素综合造成的。我们的“精英”们随时随地地选择性失忆或别有用心前后提出互相矛盾的“学说”,即混淆人民视听,也破坏了人们的重视。
哎呀,被破坏了都可以重建一座新的,还紧张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