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发表“宗教自由”论,掀起大风波,警方也援引煽动法令调查。在讨论她的言论前,让我先谈谈一些佛教的故事。
相传佛祖悉达多王子在他的儿子出生的那一晚偷偷离开宫殿,出家为僧。开悟后,他到处弘法,最终又回到了他的故乡。他的儿子罗喉罗10岁时也出家了,成为第一个沙弥。佛祖的父亲净饭王知悉后很伤心。佛祖于是订下一个条例,规定任何人欲出家,必须先征得父母的同意。
盛传于斯里兰卡和东南亚的南传佛教,迄今仍严守这项条规。一个人出家,不论年龄,剃度师一律会问他是否已经得到父母的批准。若是父母已逝世,向剃度师解释清楚,就算过关。中国的汉传佛教,已经不来这一套。记得许多年前,本地一名年轻华裔女生未照会父母就出家为尼。结果她的父母非常生气,到寺院大闹一番。南传佛教的出家程序略为“复杂”,还俗可就简单了。泰国、柬埔寨等国家,大部分男性20岁时都会短期出家,3个月后还俗。但华人社会普遍认为出家是毕生的事。
僧人还俗到底是不是坏事?曾有一名法师发表他的看法:“比丘如果厌倦了出家的生活,就应该还俗。要是继续留在僧团,就会有破戒之虑。”必须强调的是:僧人还俗了还可以是俗家弟子。持戒的俗家弟子,总还胜过破戒的出家人。
有一名韩国的年轻比丘,到美国留学。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当地的第2代白人佛教徒姑娘,两人竟堕入爱河。韩国和尚后来回到故乡,坦白告诉师父恋情。师父答应让他还俗,并祝福这对恋人。
和韩国人的情况相反的是一位英国剑桥毕业生。他为了学禅定而飘洋过海,到泰国拜师,成了个洋和尚。当时他打算两年后回国,结婚生子。但“无心插柳柳成荫”,如今30多年已过去,他依然披著袈裟,并且已经是个德高望重的尊者了。
回到努鲁依莎言论:我曾经见过穆斯林在斋戒月躲起来吃饭。我也见过大马穆斯林在国外畅饮。他们非虔诚的穆斯林。但碍于我国法律和保守社会观念,他们不能“脱教”。政府虽常常说大马有宗教自由,其实是有很多限制的。
伊斯兰组织应当如何看待那些举止不像穆斯林的穆斯林?严惩他们,还是放过他们?注重信徒的数量,还是他们的素质?或许佛教的经验,可以供它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