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参政司瑞天咸在其《英属马来亚》一书中常以“失序”来形容19世纪马来土邦的政治和社会情况,这样的描绘固然难免带有白人优越的意味,但证诸当时的情况,也未尝不是反映了事实的一面。
在政治上,由于各州统治者没有定下一套良善的王位继承法,故此常在上一任苏丹逝世后爆发宫廷的权争,无日无之,往往也把各自的土酋、外来势力卷入,波及层面极广。而各地的土酋也常因为税收、扈从等的争夺,也相互拼斗。瑞天咸非常形象的点出:“外界对他们(马来土邦)所知极少,如果没有我们的干预,马来土邦间的纷争只局限于自身的领土同时不骚乱及英国子民,他们极有可能会相互厮杀直至最后一人。”
在社会上则有华人会党和马来海盗的问题,一在陆上活动,一在海上作业。不无遗憾的是在我国的教科书上,往往凸显华人会党,形容为“私会党”(kongsi gelap),常常偏重不好的一面,而没有很好地交代其出现的历史因素和正面作用。事实上,华人会党以外,活动于马六甲海峡和苏录海域的海盗更为恶名昭彰,马来王室也是海盗的重要一员,甚至成为英殖民政府干预雪兰莪内政的其中一个借口。但这些在教本上似乎避重就轻,甚至视而不见,存而不论,有悖历史求真的精神。以下试从古代的记载和现人的研究成果略述海盗出没的情况,以见历史的另一面。
一般的学者皆认同海盗长久以来即为东南亚水上居民的最古老职业,尤其在马六甲海峡水域一带的马来群岛,海盗出没,劫掠过往船只,令航海者视为畏途。早在马六甲王朝建立以前的单马锡,群盗出没,横行海域,1330年左右途经单马锡的汪大渊有如斯的记载:“盖以山无美林材,贡无异货。以通众泉州之贸易,皆剽窃之物也。舶往西洋,本番置之不问。回船之际,至吉利门,舶人须驾箭棚、张布幕、利器械以防之。贼舟二三百只必然来,迎敌数日,若侥幸顺风,或不遇之,否则人为所戮,货为所有,则人死系乎顷刻之间也。”
这股风气到了19世纪,未尝稍歇,马来亚的大文豪文西阿都拉曾说:“在那时,谁也不敢经过星洲海峡,就是魔鬼也要退避三舍,因为那里是海盗横行栖息和劫船后分赃之所,同时也在那里将俘虏处死。有时则因口角而内哄,自相残杀。沿岸有成千成百的骷髅,有的已陈旧,有些还新鲜,留著头发,有的牙齿尚存,有些便空无一齿。”
南洋史学家许云樵和西方学者陶德甫认为,海盗普遍地存在,是由于既无土产,又乏商品,惟有依靠劫掠,因此上自苏丹显贵,下至平民百姓,或多或少皆从事于这个没本钱的事业。在马来人看来,海盗事业其实并不是甚么不可告人的勾当,也无损个人的颜面。由于马六甲海峡的水域为繁忙的商贸孔道,每年有不计其数的商船通行,都成了他们下手的对象。加上这里有数不清的岛屿、浅滩、暗礁、沼泽和港湾,成为他们逃匿潜藏的好所在。
他们进一步描绘海盗的猖獗是由于使用小船,并配有小型旋回炮,因此机动性强、速度快,不易剿捕,即使捕获,也无裁判权审判他们,最后只好让他们逍遥法外。因此在1835年以前,海峡殖民地的海盗问题,始终没有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法。后来汽船发明,并成为海军船舰,局势才大为改观,接下来的20年东南亚的海盗陆续被剿灭。1855年以后,除了零星盗群,基本已不足为患了,困扰马六甲水域多个世纪的海盗问题才获得基本的解决。
许云樵《马来亚近代史(上)》,香港: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1962,页151-155。
陶德甫(G.P.Dartford)《马来亚史略》,新加坡:联营出版有限公司,1959,页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