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孔校地主权,不论在情、在理、在法都是属于尊孔独中,这早已是板上钉钉无可争辩的事实。但偏偏有人却想以似是而非的狡辩,混水摸鱼,希望瞎猫能碰到死老鼠,不小心就捡个便宜。
这也难怪,因为价值数以亿计的这片钻石地,想到就让人睡不著!汤圆掉到芝麻堆里,不沾几粒总会不甘心的!这几辈子也花不完的横财,假如是我,说不定我也会利令智昏!智一昏,脸皮也就顾不了!
读了相关的历史挡案后、我坚信谁也抢不走尊孔独中这块地!这正如蔡庆文律师明确地指出“尊孔校地隶属独中,是非常明确的事”并“吁原告撤销诉讼”(见《东方日报》6月1日A9版)。如原告能从善如流那当然是好事。但如果原告一意孤行,那尊孔独中也只能奉陪到底,逼急了,索性就让法庭来个终结性的判决,一劳永逸地断了任何人的野心!
须合格专业人士签名
但有些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使些令人无法理解的手段是不甘休的!依据6月1日的《东方日报》的报导:1)尊孔国民型中学(尊孔华中)署理董事长郭金棠重申,尊孔华中绝无意和独中争地。不只是“无意”,而是“绝”无意,说的“绝”好!但言犹在耳,他一下子又改口说“这片校地,我们(双方)都有份”。出尔反尔,欲盖弥彰!律师信都来了还说不争!简直是把众人当3岁小孩耍!
2)郭金棠先生指,独中经常以“地主”的身份压迫国民型中学。郭先生这段话必须小心解读。
依本人从事工程顾问行业近50年的经验,任何建筑图测,不但要有相关的合格专业人士签名盖章,同时也要地主签名后才能呈交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如果无依法行事的话,地主最终是要负责任的。在过去,尊孔国民型中学多次利用没有地主独中签名,甚至没有任何合格专业人士签署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过的图测,搬了器材就要动工。这类的违章建筑,做为地主的独中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强行手段藐视主权
这种邈视独中主权的行为独中岂能不闻不问?有一次尊孔国民型中学也是在独中反对的情况下,强行搬来器材想在唯一进出口的车道上建遮雨走廊。完全不考虑万一有火灾,此遮雨走廊将严重影响消拯车有效地进行救火运作,独中是绝对不可能充许这种可能危害二校数千位师生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及不合法的举动。最终独中主动出钱把更长更大的遮雨走廊建在较安全的地点,以方便两校师生在雨中行走!
尊孔国民型中学这类频频先斩后奏,甚至先斩不奏的举措,让人不得不怀疑有想摆出也是地主的姿态,并想用这种手段来造成既成事实来为夺取校地制造条件。但独中这类维护主权及二校师生安全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却被指为压迫尊孔国民型中学!其实对方这种不尊重独中主权及不按正带程序、甚至是怀有不良动机的运作才是真正在压迫独中!
3)郭先生又说:“过去尊孔国民型中学及独中的董事长和署理董事长,都是尊孔校产的信托人”,“以前我们是地主,为何现在却不是?”
不错,以前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及署理董事长也被选为信托人,他俩也是独中的董事成员,最重要的是他俩都是在独中的赞助人大会上由独中赞助人选出来代表独中的信托人,跟尊孔国民型中学毫无关系。更谈不上“以前我们(指尊孔国民型中学)是地主”!
越早认清现实越好
这么浅显的法理关系,郭先生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还是不想懂?
不论任何人使出任何招术,尊孔这块地不论是过去、现在、未来都是百分百属于尊孔独中的!越早认清这事实,彼此都可以省些气力,郭老幸甚,华社也幸甚!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大家不如同心同德,共同协力帮助尊孔国民型中学早日搬迁,让两校都能够有更理想的发展空间,这不是皆大欣喜的双赢及普天同庆的大喜事!真有这么一天,我必主动先敬郭老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