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学校假期归来,一年级的女儿传了张收条要笔者缴交电脑费。女儿的电脑班自开学已经编排在正课的时间表内,怎么校方至今才处理收费事项呢?经过笔者初步向校方理解,原来在三月初的家教协会会议通过了把电脑班编排在正课时间内的议案。似乎是校方认为取得了正当性,可以执行收费了。
过后,笔者在网络和面书组群收索整理相关的争议和斗争经验,发现这几个星期各地许多家长陆续收到各种正课内额外课程的收费通知,理由五花八门。笔者希望借此机会分享所理解的情况与问题本质,盼能鼓励家长正本清源,不让有心者浑水摸鱼。
首先,为什么正课内学习不可以收费?舞弊的可能性是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议题。但是笔者认为,正课内学习需要缴费,其最重大的原则问题是逐步侵蚀公民免费优质小学教育的权利。我们从现象来看,过去正课收费争议都集中在电脑班,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学校征收所谓正课时间内“课内增课节”的收费。
非教育部强制课程
根据马来西亚《1996教育法令》第27条文,在全津贴和半津贴小学实行初级教育须成为教育部(长)的义务。这条法令是我们先辈努力奋斗得以让公民都可享有国家资助的免费小学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另外,第29A条文强制所有大马公民父母必须让足龄的小孩接受小学教育。不要小看这两项条文,笔者亲自见证许多个案,要不是这些法令,许多小孩是没有机会上学的!
那,为什么许多学校胆敢以“课内增课节”为由向家长收费?其关键就在《1996教育法令》第18条文——国民教育课程必须被所有学校使用。哪儿来的国民教育课程呢?也许大家已经有所听闻今年起小学将实施小学标准课程(2017修正),其理据来自马来西亚教育总监在2016年11月2日发放的通令——《Surat Pekeliling Ikhtisas Kementerian Pendidikan Malaysia Bilangan 8–Pelaksanaan Kurikulum Standard Sekolah Rendah(Semakan 2017)Secara Berperingkat-peringkat Mulai Tahun2017》。这份通令规定了小学各年级必须学习的各个科目,还有整年最低的上课时间(见图表)。
至此,笔者才恍然大悟,那些巧立名目“在正课内额外学习”的课程,并不是教育部所规定的强制课程。它们是通过延长上课时间,安插在正课时间表内的“课外活动”,却让人误会以为这些都是正课的课程。既然不是教育部所规定的课程,收费也就没有违法,但是,学校也就不可以强制学生们参加这些课外活动了。
捍卫免费教育权利
至于应不应该开办电脑班或“课内增课节”,这不在笔者这篇文章的讨论范围内。这样的风气之所以盛行,也是顺应大部分家长的愿望。延长正课时间加入这些课外活动,主要是解决学生通勤问题,让更多学生可参与这些额外(收费)活动。
然而,这样的愿望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往往是资源的错误配置导致正课素质不足以应付课业需求,学生没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家长长期被误导认为补习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或者如果不学习电脑,将被社会淘汰。这些想法主要影响中低下层的老百姓,因为有能力者往往会另外寻找更好的资源,不需要学校的额外课程。
中低下层的老百姓多生活困难,还得应付这些心理上和经济上的恐惧,通过“课内增课”又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问题,达到学生提升学习效果的预期,何其残忍!如果这些补习班电脑班是真实的、必要的需求,就应该斗争取得国家资助,捍卫免费优质教育权利。
盼家长主动交涉
笔者没有反对延长正课时间上电脑班,毕竟这些校方/家教协会提供的额外服务,在目前还是符合多数学生和家长的愿望。但笔者强调,校方有义务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这些课程不是强制的课程,必须给大家选择并签名确认是否参加相关收费课程。而且都应该将额外课程编排在正课以外的时间,或者至少编在第一节或者最后一节课,让没有参与课程的学生可以迟进或早退,节省他们的时间。本著一视同仁的做法,学校不是商店,如果有任何家庭经济拮据但学生很想参加额外收费班,家教协会也有义务资助这些相关学生。
总结以上的讨论,希望家长们能掌握足够的坚实的理据,主动向校方(平和理性地)交涉。在看到许多收费通告语焉不详企图误导家长,还希望大家告诉大家真实的情况,别让人忽悠了。优质的免费教育权利是我们先辈用血汗泪换来的成果,还希望我们一起积极监督学校校务,起到阻吓别有居心者。千万不要因为我们的怕事,我们的轻忽懈怠,而让免费优质教育权利在不知不觉中走了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