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清真寺外因交通阻塞鸣车笛者被人殴打事件中,鸣车笛者只想提醒违规停车者尽快移开阻塞之车辆,车辆没被移开反而被集体群殴。
这样的芝麻小事,却可以集体攻击一名手无寸铁者,实在无法无天,鸣笛者可能不了解其简单的一个提醒举动,竟然会冒犯了一项宗教禁忌,不知者不罪。
此事件令人回想起在英殖民年代,如有人在马来甘榜不小心撞死一些小动物如鸡,鸭等,如果停下车来处理,会立刻给村民重殴一样,这种令人遗憾的国民素质,虽然相隔了百余年,但还是无法改善与提升,有些人还是喜欢把法律操弄在手上。
513事件后,政府也订立了五大国家原则,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条规是崇尚与遵守法纪,人民严守法纪,国家才会安宁,和平与繁荣,国家社区变得那么动荡,充斥著贪污滥权舞弊,皆因人民(包括为官掌权者)不想遵守法纪,蓄意触犯法律,挑战法纪,视法律为无物。
相较之下,贪污与滥权者比动手殴人者,其罪恶更严重百倍,皆因其公开盗取国家人民财富与资源,使国家税收流失与减失,建设受到拖延或废置,人民受苦、受难。
犯法应受到制裁
一个强大、先进、富强昌盛的国家,其国民素质必定要完美,其中一项最重要的素质是人人严守法纪,不敢作奸犯科,贪污滥权者,严格说来是国家之有牌强盗与无形之敌人,都应该受到法纪之严格检举与裁治,使到大官犯法与民同罪,国内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法律,台湾与韩国之总统犯法,一样受到应有之裁治,半岛之最高掌权者如有犯法,会否受到应有之制裁?
最近首相与艺人对话,艺人竟沦为老粗一名,动手动脚,不把首相放在眼里,视首相为无物,再度印证事态的严重。治国如治家,管了60年,管得乱七八糟,60年也太老了,是时候更换新管家了。国家也一样,管了60年还不足够吗?难道不应该给新人一个机会吗?这些新人还没机会表现,就一口咬定他们是烂萍果,大武断了,一个优秀的政府是需要时间来完成的,这次选不到好萍果,可能下一次会选到,不好投废票或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