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一片土地的绿色丛林被钢骨水泥代替,对原始狗儿的生活产生什么巨变,我不清楚。但我确定的是,现今社会的狗儿,尤其是流浪狗,绝对是人类的产物之一。站在这一个法治社会,我确实想探讨狗在这社会的待遇;虽然生活范围中还有猫,但猫和狗命运却截然不同。
狗,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家犬,另一种是流浪狗。而家犬中,又广泛的分成两种,一种是宠物型,另一种是看家型。三种在完全不同环境下生活的狗儿,大致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因为人类而存在的,甚至是缺乏法令或系统的约束。
我们国家似乎没有任何法令,约束所有狗儿的生活,都是人类喜欢怎么就怎么。喜欢养的,要么就买来养,要么就在街边抓回家养,也有一些是从其它饲主手中领养,也有部分是透过动物组织领养。
除了没有规定人们需要透过什么管道进行购买或领养,也没有规定人养的狗都一定要定期接受疾病预防或是否需要节育。狗儿怀孕生产,新生的小狗的命运依然掌握在人类的手上,要养、要卖、要丢、要给人都随便。
据了解,德国有一套相当完整的法律约束养狗者。有意养狗的人们需要向某个部门提出申请受到考核,包括养狗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通过审核者还需签署接受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审核批准后只能透过领养获得狗儿,还要为狗缴付税款,逃税养狗者将面对法罚款......还有许多许多等等。该国也禁止国内一般人进行繁殖狗儿的活动。
人需要受到管制
比较起来,德国养狗很明显已经到达了“养狗文明”相当高的阶段,马来西亚仍然处于“天生天养”的阶段,所以这就是我国流浪狗数量逐年渐增的原因,导致许多所谓的无辜生命每天在出生、流浪在外、饱受欺凌,它们都是这个社会或人类文明的废弃物。
换句话说,其实狗并不需要法令或系统约束,反而是人需要受到约束管制。我也不祈求我国可以做到好像德国那样,但至少强制养狗者对饲养的狗节育就好,如此一来流浪狗的数量绝对可以逐渐减少,同时也减少流浪狗衍生的社会问题。
圣雄甘地说过,一个国家道德进步与伟大程度可以从它们对待动物的方式衡量。在这一个国家,体制对动物是几乎完全忽视的,据我了解是只有禁止虐待动物的法令而已。对于濒临绝种动物的保护,却令人感到没有信心,甚至是处于缺乏保育的状况,如在海龟产卵地带让国际公司建立超大型的工厂。如果甘地这一句话是必然的话,那么马来西亚绝对不怎么伟大,还默许悲剧的发生。
狗咬人,我想这是最普遍的流浪狗衍生的社会悲剧;驾驶者在公路上为了闪避狗只而发生车祸。我还曾经面对过一个家庭,一家5口小康之家,男主外辛劳工作,女主内看管儿女,女的偶尔接些散工赚更多生活费。原本生活还算过得去,岂料某日,为人夫者在骑摩多上班途中撞到一只流浪狗出了交通意外,导致脚部骨折入院接受治疗。更不如意的就是,脚部的伤势没有在短期内痊愈,反而不断恶化导致细菌感染,至今仍然处于不乐观的阶段。伤势导致他无法工作,医生说即使他痊愈后也未必能重操旧职,生活前景非常不乐观,生活因此陷困。我祈祷他的伤势不会继续恶化,被锯掉一条腿。
上述的悲剧,不幸的遭遇不只是在人那一方面,流浪在外的狗也是非常不幸的,唯一的原因就是这个社会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仍然落后。
我相信,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是不会无端端的去伤害无辜的性命,甚至当看到无辜的流浪狗在处于生命危险的时候依然施出援手,他们不称自己为爱狗人士,所做的只基于人性本善的关系。
我有个朋友,他绝对不是一个超级爱动物或爱狗的人士,但他却在某次经过一个废墟时,看到一个封口糖袋在动,打开一看原来里面装著6至7只小狗,这绝对是某个没有良心的饲主的不义之行!基于侧隐之心,他把小狗释放出来,还每天打包饭菜给它们吃。不久后,小狗逐个消失,而且也有其他人喂食的迹象,相信小狗都被人领养回去了。
与人类文明融合
此外,曾经有个女人找我咨询,有只流浪狗逗留在她家外面,但她已经是两只狗的主人了,所以不能领养。
只不过,流浪狗的出现导致环境卫生处于不佳的状态,所以想使它离开但却怎么赶都赶不走,同时又不想让它栽在市议会手里(因为最终的下场只有死)。我建议她寻求本地某个爱护动物组织帮忙,但原来她早就已经联络该组织,唯需要缴付费用才协助解决。
另一个是听闻的逸事,某个人看到一只流浪狗的嘴巴被铁线捆绑导致受伤,因为没有专业的处理知识,所以因此联络了某个爱护动物组织的成员寻求协助。后来狗儿被拯救了,但是那个善心人却收到了一张数百零吉的医疗帐单,无奈致极。
对于流浪狗,某些人因为一时的不忍心却意料之外的成为了自己的负担;庞大数量的流浪狗,就连爱护动物组织也没有办法负担。
最近我国因为疯狗症的风波,让许多爱护动物的人士挺身为无辜的生命抗辩,但让我感到非常遗憾的是,问题的出现没有让这个国家的社会进化、促使制度变得进步,进而在未来的20或30年,我们不再听到由流浪狗衍生的社会问题,或流浪狗被害的事情;而这片国土内的狗儿也成为法治体制之下的一体,真正的与人类文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