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公子有一只赤柴,公的,11岁了。陪著我行走江湖,天涯海角。
在我生命中最低潮的时候,是它陪我度过。所以,对它疼爱有加,理所当然。
以前《东方日报》有访问过令狐公子和柴犬之间的故事,看官可以按以下链接浏览:【与萌相遇】柴犬忠心相伴 助律师摆脱忧郁症
然而,有时,它的出现,每每有两个极端的场面发生。
话说,我带著它邦咯岛,按著游艇公司的吩咐,把它装在宠物手推车,过海去岛上。
有名华裔大叔,应该是公司职员,慌慌张张,如临大敌,似乎不懂得如何应对。一下子跟我说,为何带宠物上船;一下子,深怕宠物会误触友族同胞,引发种族危机。
我都根据其公司的作法,完全没有违规,不知他穷操心什么。
他碎碎念的样子,令狐公子好想赏一个巴掌,不过只是想想而已,没有付诸行动,因为打下去,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不过还是感谢他,帮忙我把宠物手推车搬运到船上。
回航的时候,一名友族同胞,礼貌叫他帮忙把宠物手推车搬到船上时,其反应让我大吃一惊。他说,狗乘坐的手推车,他绝对不能碰。面对如此之人,我只能耸耸肩,不必晓以大义。
如果其论点可以成立,那么无论是宠物狗或流浪狗都不能在地球上生存,因为它们必须在各大马路走路,会“弄脏”大街小巷的。再者,我国也不可能制定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Animal Welfare Act 2015,Act 772)这部法律是专门为了提升动物福利而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动物,包括家养动物(比如狗、猫)、农场动物(比如牛、羊)和实验动物。
它明确规定了动物主人的责任,比如提供食物、水、适当居住环境、医疗照顾等。
同时也也列出了虐待动物的定义,比如:
- 故意伤害、虐待或遗弃动物
- 或不给予必要的医疗护理
- 或组织或参与动物打斗活动等。
违反者可被罚款高达10万令吉、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执法单位主要是:马来西亚兽医局(Department of Veterinary Services, DVS),有时也配合警方执法。
令狐公子只能说,一个人开明或极端,从对待动物可以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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