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关注马来西亚政治的人都知道,以前行动党领袖在与马华名声较好的候选人竞选的时候,都会攻击该候选人“好人进错党”,说好人难以影响政党或整个体制,以说服选民不要支持马华,再到后来,行动党更干脆就告诉人民,好人是不会进错党的,所以加入马华的都不是好人,因为好人不会选择与贪污腐败的巫统合作,就此,马华领袖在许多的华裔选民眼中,被打成了汉奸走狗。
2022年全国大选后,行动党与巫统合作共组政府;2023年9月,原本贪腐罪缠身的巫统主席扎希被宣判“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2024年初,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更表示希望下届大选和巫统能延续合作;同年9月,行动党领袖梁金福在行动党彭亨州大会说道,巫统里确实有好人,只要把好人扶持上来,许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所以对行动党领袖来说,一个人好人与否,好人是否能发挥影响力,似乎都是由他们说了算。
的确,在政治领域里,政治的现实远比简单的道德二元论复杂,将政党或政治人物简单归类位“好”或“坏”,就会模糊或忽视了现实背后更深层的动机和组成因素,也可能导致误解和偏见。政治人物乐此不疲地操弄这些道德评判,只是为了更有效地达致自己的政治目的而已。
此外,政治中的“好”和“坏”,除了基于政治领袖的行为动机和意图之外,也会受到党派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好人和坏人的认知分歧可能源自于不同的群体对“公共利益”的不同理解,因此,一刀切地去定义“好人”和“坏人”,严格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
不同的利益群体、阶层都有各自的目标和需求,某些决策在某些人眼中是正确的,在另一些人眼中也可能是大错特错的,比如说首相安华扩大伊斯兰发展局(JAKIM)职能,弘扬伊斯兰教教义,在部分穆斯林眼中可能是正确的,但对于反对政府机构过度伊斯兰化的人民来说,则可以看成对自由的侵害。对错的区分取决于价值信仰和利益的立场,而不是绝对的好和坏。
再者,政治人物和政党的行为决策,往往受到制度结构、政治现实的约束,而需要有所妥协,妥协的背后是为了平衡各方所需,避免更坏的结果,某些所谓“坏”的决定,也可能只是妥协的产物,行动党今天想要与巫统继续合作,背后的考量可能和以前的马华选择与巫统合作是一样的,虽然以前行动党对马华的指责可能有欠公允,但今天的马华也应该更能理解为什么行动党会有这样的政治决定。
希望人民开始意识到,政党之间互相指责的背后很多时候也只是利益取舍的博弈,政治人物在那边标签好人坏人,都是在侮辱人民的智商,毕竟到了最后,如果国家治理不当,这些人都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