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欠缺公共卫生意识时,其祸害牵连可以很大,尤其是在疫情来袭时。最近从国外返马却未遵从居家隔离令,致使确诊病例从境外输入扩散至本土感染,就是最糟糕的实例。
以吉北那坡“锡沃根加”(Sivagangga)扁担饭店业者感染群为例,截至8月3日已有21人因此而确诊,而且吉打四区实施针对性强化行管令,再加上确诊者最年幼者仅两岁,实在令人愤慨万分。
正如卫生部脸书专页的资料显示,锡沃根加感染群病例并非唯一因违反6月10日至7月23日期间实施的居家隔离令,而引发本土感染的感染群。
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列举的另七个因违反居家隔离令而引发的活跃感染群,包括诺夫哥罗德感染群(Novgorod)、爱莎感染群(Elsa)、皮塔克瓦感染群(Pitakwa)、墨尔本感染群(Melbourne)、拉马纳塔普拉姆感染群(Ramnad)、拜尔感染群(AlKhobar)及士惹拉感染群(Shirala)。
无可否认,相比起其他境外输入所引发的感染群,扁担饭店老板所引发的牵连更广,主要是因为他经营食肆,所以与更多人接触,也让病毒有更多机会传播扩散,并引起更多社会人士的聚焦和愤怒。
实际上,这些违反居家隔离令而引发本土感染的感染群零号病人,都已经触犯了《1988年传染病控制预防法令》。为何他们明知犯法,却仍然无视法律的存在呢?这就是政府和执法单位应当检讨的地方。
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曾在7月25日指出,警方将会逮捕2897名居家隔离但未在第13天现身进行第二次冠病筛查的人士,并将他们控上法庭。
不只罚款1千
显然,之前的居家隔离令给予人民过多的信任,也高估了部分人民的自律与公民素养,才致使以上感染群的发生,所幸政府目前已撤销居家隔离令,并以强制隔离取而代之。
惟,针对这些未遵守居家隔离令者,罚款1000令吉并不足够。根据《1988年传染病控制预防法令》,违反有关法令者可被判监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重犯就得面对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此外,《1988年传染病控制预防法令》也阐明,政府可以要违反有关法令者承担他所引起的确诊或疑似病患的医药费和当局的消毒费用等。既然现有法律已赋予当局权利,政府更应严惩这些违反居家隔离令者,以儆效尤。
宝剑不出鞘如废铁,既有法律却不用,岂非如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