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是我尊重和欣赏的女性公众人物之一,在废除死刑引起议论纷纷,多数民意反对废除死刑之际,安美嘉还是勇敢说出她支持的立场和原因。
自从希盟政府有意在国会通过废除死刑后,就引起民间激烈的反弹,我们看看在社交媒体,多数民众的反应,任何人如果公开支持废除死刑,我想很快会被网友围攻。
安美嘉是在吉隆坡一场公开演讲上这么说:两个原因,支持政府废除强制死刑,第一,死刑明显起不了作用。当然,你会有100个人跳出来说“死刑有效”,但没有证据支持他们的说法。死刑有可能会错误执行(实际上常有发生),导致含冤被告走上刑台。许多个案及数据显示错误发生。我们怎样能够忍受这些?拿掉一个生命然后说没关系,因为这有助预防犯罪。
死刑无助降低罪案
说真的,我蛮认同安美嘉的说法,首先我们要问,死刑是不是真的可以降低罪案?让我们看看中国,在中国贪污行贿是死刑的,但中国的贪污情况严重吗?让数据说话吧,根据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国际透明组织,公布的全球贪污印象指数,中国排名在77位(排名越前面越清廉),每年我们看看国际新闻,都有不少中国的贪官跑到海外躲避执法的制裁。
全球197个国家中,已有139个国家实质上废除了死刑,占全球国家总数的70%,不少欧洲国家,他们在废除死刑后,到今天为止其治安还是相当好,死刑不是降低罪案的良药,不少有死刑的国家,其罪案还是节节上升,若要降低罪案,应该从体制改革著手,特别要加强执法单位的效率,如果执法够严谨,加上政府致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准,两者缺一不可,这样一来才有望降低罪案。
如果我们有全世界最严苛的法律条文,却拥有全世界最松散的执法单位,那人民不遵守法律的情况就会出现,因为大家心里会知道,就算犯法,都不会被对付的侥幸心理。打个比方,我们常常看到街道上竖立著“乱丢垃圾将被罚500令吉”的牌子,但试问到目前为止多少人因为乱丢垃圾被罚款?所以,问题的症结是在于执法,如果执法松散,人们就就会毫无忌惮。
这时候让我想起另一位我非常尊重的政治人物,他就是已故日落洞之虎卡巴星。他生前一直是废除死刑的倡议者,一直都主张我国应该废除死刑,他曾经这么说:“只有神有权利索回祂所创造的生命,没有任何一个人或团体有权利剥夺它(生命)”,为了废除死刑,他曾经写信给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等,希望可以在大马推动废除死刑。
安美嘉和卡巴星都有不少相似的地方,就是他们敢怒敢言,言行一致,是很讲究原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