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天啊,年纪那么小,怎么就有如此恶魔般行为啊?
B:IS炸弹客有小孩已经不是新闻了吧?
A:探长,IS至少是为了宗教之名抗战,姑且不论正当与否,为的是特定族群而战,格局还算比较大。但我说的这些是更自私险恶的事。
B:哦?
A:吉隆坡某个宗教学校凌晨发生火灾,造成23人死亡。但后来发现竟是遭7名年龄介于11岁至18岁的青少年纵火,原因只是不甘被宗教学校的学生嘲讽。你说,他们是不是太没人性了?
B:应该是说他们太有人性才对。
A:蛤,你弄反了吧探长?
B:我说的人性,是站在人本无善也无不善的立场。这些犯罪者的思想就是停留在“唯我独尊”的层面,以自我观点出发,没有跟随教育进化,少了同理心与扩大事情的格局,才会铸成大错。
A:那你认为应该如何惩戒他们?
B:限制自由就好。
A:你的意思是只要坐牢就好,不用死刑吗?这样那些学生不就死得太冤枉了?
B:对这些人最好的惩罚,不是以命偿命。这样不单不能让他们醒悟,甚至也无法让社会立下正确的威吓作用。最好的方式,是让他们在老年之前都不能出狱,用半生的时间面对自己做过的错事,这种涵盖忏悔空间的惩罚,才是解决社会暴力长远之道。
A:但这样也很难对罹难者的家属交代吧?难道你没有想过家属的心情吗?
B:相信我,判死刑虽然会让家属感到大快人心,但这只是暂时的抚慰,日子一长,他们依旧会循环沉浸在悲剧中。相对起来,判期长的牢狱虽然无法短暂舒缓家属的怨气,却可能等到犯罪者最终的忏悔认错,那时的告解才可能是整个悲剧瞑目的终点,也是社会发展人性最理想的境界。
A:探长,你这种想法太天真了吧?
B:比起吉隆坡警察与消防局来说,我还不算呢。
A:什么意思?
B:大家都在关注犯罪者干案手法,却没有人讨论为何火灾发生后,警察与消防人员的拯救效率?这些难道都不能避免的吗?还是说凡是有罪案发生后,把矛头指向犯罪者能明哲保身?
A:本来就该一人做事一人当,不是吗?
B:我的意思是,若大马警方真的有超然的人性,懂得执行定期巡逻的规定,夜晚不是只会设路障抓酒驾,而是真正去关心社会民生,那至少这个悲剧应该不会以都是输家的方式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