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这话题有些老生常谈,前阵子新加坡少年Amos Yee因自拍短片被提控的案件,让我有感而发。
在举国悲痛的时间点上,Amos用了粗暴语言批评建国总理李光耀,对许多人来说是在伤口上撒盐,无法接受。即使Amos的评论或许合理,但不合情。许多民众不在意AmosYee被提控的罪名是“散播猥亵图样”和“蓄意伤害基督教徒的感受”而非针对李光耀的批评言论,反正他被抓,心里好过一些。这一招一箭三雕,(一)安抚大众情绪,(二)避免被指政府无法接受被批评,(三)杀鸡儆猴。
我们常大喊我们要言论自由,但Amos被控告的新闻底下,一般人倒觉得AMOS被抓是活该的。我们对于言论自由是保持著什么样的双重标准?
自由很美好,但总要付出代价。二十世纪哲学家NoamChomsky说“如果你相信言论自由,你也必须相信你不喜欢的意见的言论自由。”我从中得出一个推论就是:你所该享有的言论自由取决于你对于不喜欢的言论的包容性有多少。
友人听了我的推论问,言论该有底线吗?我想了想,只要包容没有底线,言论就没有底线,但必须与法律责任捆绑在一起。每个人须为自己的言论附上责任,若蓄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或许有人认为“底线”应该是不伤害他人为前提。受不受伤,取决于社会的心理脆弱程度。若对方言论真让你感觉受伤,不论你多不同意对方,你是否愿意捍卫对方说话的权利?
今年《查理周刊》总部枪击案轰动全球,这杂志讽刺宗教与政治的尺度令人乍舌,然而这杂志从70年代创刊至今还继续发行著!许多西方脱口秀拿基督教大开玩笑,挑战宗教的尺度近乎没底线。我在想若这些言论出现在马来西亚语境里,相信民众会因受不了刺激而气疯跳脚。
参考西方国家过去争取人权与自由,进行游行、示威、罢工、绝食等各种强烈手段,主动大声的向政府要求。然而现今社会相当舒适安逸,为了争取言论自由拼了命的人不多。于是我在想,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最省力又有效的争取更宽的言论自由?
政府要控制言论主要动机,一,铲除对政权有威胁的言论。二,维持社会秩序和安稳。对政权有威胁的言论,难免涉及政府与民众利益的角力,双方试水温和冲突的过程在所难免。就如当初的净选盟集2.0的暴力冲突,演变到今天的集会相对和平。
对于维持社会安稳,若再刺激的言论,我们都能够处之泰然,冷静对话;若面对危言耸听的煽动言论,我们都能理性判断的能力,不随风起舞;若面对谣言的散播,我们都有先查证的成熟公民意识,或许我们将拥有更多的言论自由。与其高喊我要言论自由,不如以行动证明,我们已经准备好消受这样的自由!
这样的推论或许听起来像是遥不可及的乌托邦,因人性里本来充斥著复杂的情感和无知,再加上各群体都有著不同甚至是冲突的价值观,然而文明本来就是需要学习的过程啊!不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政府与人民之间就像在跳恰恰舞,你进我退,我退你进,难免会有踩到脚的时候,只要双方能够学习忍耐异议的共识,终能磨合出一支漂亮的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