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多年的消费税,终于在众声喧哗中上路了。这个政策有无正当性?肯定者认为,这个无所不包(Broad-Based)的新税制,有助于多元化与健全化大马的税收来源。他们认为,大马虽有约1300万的人在工作,可收入达到纳税水平者只占约12%,理应用间接方式,把未纳税者纳入缴税行列。
此外,大马的税收也太过依赖油气(占了近30%),外加上油气价格大跌,冲击到政府收入。一些税务专家更认为,由于大马式消费税复杂细致,可有效防止逃税,漏税避税,故出台这新税制,应可为联邦政府增收许多该收未收的税额,可谓一举多得。
反对者则认为,虽说当前虽有160国实施消费税,可这税制本质上是略退性的(Regressive),也就是劫贫济富的反动税制,特别是在大马,这税制伴随著减富人税1-3%,其亲富的倾向显而易见。实则,连新加坡这个一贯亲商挺富的国家,也在2015预算案中,要提高超级富豪的税率,大马怎么却反其道而行?这不是搞错了对象?
尤有进者,根据公积金局的最新资料,其活跃成员中,有近80%,月均收入低于2000令吉。以大马当前的生活成本言,收入不到2000令吉只能勉强过活,怎么竟然还忍心向他们开刀?这未免太缺乏同情心了。民本经济难道只是门面话。
更重要的是,首先是,政府本身有否以身作则大力肃贪,反腐倡廉与合理化开支?若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本身大手大脚没钱,也无意大力反腐,又怎么可说服人民接受广基的税制?看看总稽查司每年的报告便知,政府连打小贪的意愿都没有,更遑说打老虎。若连这个以身作则的基本示范均做不到,又有什么正当理由来广征税收?这个优先顺序是小孩也懂的。
有道是,政者正也,若连这一基本要求均做不到,就没有正当理由扩大稳基。进而言之,轻易的开征新税,只会延缓必要的改革。有道是,有压力才有动力。随便更可开征新税,哪里还有改革的动力?不过没有了压力与动力,反而会带来道德危害(MoralHazard),使国家因不求上进而沉沦!没了财政压力,哪有动力?
显见,在未进行必要改革之前,出台消费税是没有正当性的。其实,即便有了消费税,也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如政府行政开支过大,冗员过多、财政纪律松散、极力寻租猖狂、太多报大数、漏失、中看不中用的投资与花费,如闹得沸沸扬扬的一马发展机构,高价买豪宅专机等等。此点,连前首相马哈迪也忍不住提出质问。
另一个结构性问题是,为何1300万工作人口中,仅有约12%,其收入达到课税水平?是否因为我国的经济活动的层次太低?缺乏高增值的就业机会或生产力太低?若不解决这些根本问题,出台广基的消费税,是否在竭泽而渔?它是否会最终搞到民穷财尽、国贫民困?毕竟源头活水没了,又如何持续下去?短期来看,由于这税制会钝化增长,其结果也将使人民就业更难,公债企债,家债对GDP的比重也更高。